重庆市南川区招商合作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招商合作局为独立核算的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3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1、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2、拟订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编撰招商引资宣传、推介资料,负责南川招商网建设和管理。4、负责招商项目信息收集、项目洽谈、项目签约和客商接待等工作。5、协调落实入驻企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受理客商投诉和咨询服务。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79.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12万元,比2017年增加3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12万元,比2017年增加31.7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在岗人员工资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400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9万元,比2017年减少1.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8万元,比2017年减少0.92万元,减少原因是加大招商引资接待经费的管理力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2016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的运行维护。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0万元。
3、采购情况。无。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行政运行(发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 )商贸事务: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招商引资: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