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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384MB1799993C/2025-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政务服务行为主题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发布日期 ]
2025-10-23
重庆市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 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有关规定,我对以我办名义印发的3份文件予以废止,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7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5113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wbggk@163.com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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