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区政府部门>重庆市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有关规定,我办拟对以我办名义印发的3份文件予以废止,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7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wbggk@163.com。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南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10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