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经济发展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公共管理职能、公共安全职能。
(二)单位构成
白沙镇2020年独立编制机构数6个,其中行政1个,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白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南川区白沙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白沙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白沙镇退役军人事务站、重庆市南川区白沙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9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9.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2.1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在职绩效奖金、退休健康休养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经费拨款增加42.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99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42.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38.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5.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6万元,农林水259.64万元,住房保障54.7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2.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9.2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9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9.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53万元,比2020年增加4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02万元,比2020年增加29.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在职绩效奖金、退休健康休养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7.51万元,比2020年增加12.92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的增加,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乡镇工作、村级党组织活动、乡镇敬老院管理、村社区干部补贴和办公等重点工作。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万元,与2020调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标准、人数,所以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5万元,与2020调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4.64万元,比上年增加1.2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进行了增加,公用经费相应的增加了。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金额83.65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2094平方米,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1年拟购置固定资产10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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