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2026 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筑牢免疫屏障,从严从细落实综合防控措施,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街道根据《重庆市南川区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南川动防部发〔2026〕1 号)要求,制定了《南川区东城街道2026 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城街道2026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街道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3月5日— 4月25日。
二、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三、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开展集中强制免疫行动。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分类实施强制免疫。对规模养殖场,要督促其参照《2026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基层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同时应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免疫开展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农村散养户)、《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跟进监测抗体水平,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二)开展宣传普查行动。各村(居)采取微信、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相关政策。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早、快、严、小”果断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三)开展清洗消毒行动。对全街道养殖场户、运输车辆、生产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开展全覆盖清洗消毒工作。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建立消毒台账。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四)抓好防疫监管。街道畜牧水产站要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对规定禁止免疫的病种(如布鲁氏菌病)实施免疫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五)开展疫病净化。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是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路径,也是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将“净化消灭”纳入动物防疫的方针和要求。扎实推进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非洲猪瘟、猪伪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净化,对有意向、有能力的养殖企业,要全方位做好净化指导和培训,加快无疫区、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
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积极培育扶持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拓展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内容。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兽药饲料生产流通企业、畜牧兽医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组建动物防疫服务团队,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幼畜阉割、消毒、诊疗、用药等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春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领导任组长,党政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财政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畜牧兽医水产站。领导小组统筹全街道的春防工作、并协调解决春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春防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办公室负责春防日常工作,包括物资准备、技术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规范防疫注射、数据收集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将疫苗采购、器械耗材、培训、劳务、人员防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强制免疫工作经费纳入街道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街道畜牧兽医水产站要提前准备春防工作所需疫苗、试剂、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
(三)规范免疫行为。街道畜牧兽医水产站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免疫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免疫结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强化信息管理。要加强监督检查,随时跟踪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明确专人审核、报送相关防疫信息。春防工作启动后,要通过“重庆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每天实时填报免疫信息,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实时报送的,可在每周五中午前统一报送本周免疫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