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4008685577Y/2025-000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南川区大观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5-07-31 |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一、党的建设(27项) | |
1 |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2 |
加强党委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负责落实“三重一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 |
3 |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成立、撤销、调整、换届和管理,统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阵地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进新兴领域党建工作。 |
4 |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本镇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作用发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开展党内关怀、党员激励工作。 |
5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奖励、监督等工作,开展各类评优评先推荐上报。 |
6 |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引导、日常管理、服务保障和关心关怀等工作。 |
7 |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负责人才政策宣传、培育引进、服务保障等工作。 |
8 |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开展基层议事协商,负责培育和提升基层党建品牌。 |
9 |
负责本镇数字重庆建设工作,推进“141”基层智治体系建设。 |
10 |
负责指导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监管村(居)换届选举、自治等工作。 |
11 |
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使用、考核、监督和管理,加强后备力量储备,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保障基本待遇。 |
12 |
负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推进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工作。 |
13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政风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
14 |
推动镇、村(社区)两级监督体系建设,负责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按照权限分类处置问题线索。 |
15 |
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协商民主政治建设,团结服务辖区内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华侨归侨侨眷、归国留学人员等,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
16 |
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加强党代表日常联络服务,推动党代表履职,按期组织召开镇党代会。 |
17 |
落实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组织和服务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转交人大代表反映的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
18 |
落实政治协商工作,支持保障政协委员进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负责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和调研视察工作,承办政协委员提案。 |
19 |
落实党管武装各项制度,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 |
20 |
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加强职工权益维护。 |
21 |
负责基层团组织建设,做好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团的活动。 |
22 |
负责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家庭教育等工作。 |
23 |
负责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 |
24 |
负责基层科协组织建设,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
25 |
加强商会党建工作,培育和发展商会组织,发挥商会作用。 |
26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传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依法开展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
27 |
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深化“孝善勤美.蔚为大观”积分制管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二、经济发展(9项) | |
28 |
负责制定实施本级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29 |
负责开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开展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调查工作。 |
30 |
负责编制和落实财政预决算,规范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工作。 |
31 |
负责本级财政收支和非税收入管理。 |
32 |
负责指导监督村(社区)财务管理,开展村(社区)财务和经济责任审计。 |
33 |
推动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改善消费环境,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 |
34 |
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惠企政策,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 |
35 |
推进乡镇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
36 |
负责本辖区工业、服务业、商贸企业(个体户)、建筑业等企业培育工作。 |
37 |
支持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建设中药材种植特色基地,策划“大观园种植观光—产业园工业旅游”药旅融合线路。 |
三、民生服务(16项) | |
38 |
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就业、失业登记,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供需对接等服务,组织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引导申请创业就业补贴和公益性岗位。 |
39 |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摸排并建立辖区内孤儿、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信息台账,做好关心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 |
40 |
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受理、查验审核等工作,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康复就业,做好残疾人服务和关心关爱。 |
41 |
建立好独居、空巢、失能、重残特殊家庭老年人台账,提供探访关爱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
42 |
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的摸排、初审及动态管理,对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对象,给予临时救助。 |
43 |
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开展人口监测与家庭服务。 |
44 |
负责本镇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信息查询、信息变更,工伤待遇账户维护申请受理。 |
45 |
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启用、查询、信息变更、挂失、换发、注销等日常业务办理。 |
46 |
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暂停、变更、信息查询、就医备案等事项办理。 |
47 |
开展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
48 |
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管理,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 |
49 |
负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暂停、变更、信息查询、退休待遇申领、死亡抚恤金申领事项办理,政策范围内的国企困难单双解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的申请受理、查验审核。 |
50 |
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走访慰问、优抚帮扶,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 |
51 |
负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阵地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 |
52 |
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调整、换届、选举,监督其依法履职。 |
53 |
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协调处置物业纠纷矛盾。 |
四、平安法治(17项) | |
54 |
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负责精神障碍患者日常排查、信息登记和管理服务,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
55 |
做好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
56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源头管控、排查化解及信息报送,成立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受理调解申请,调解成功的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指导双方到上级机构调解、申请仲裁或诉讼,定期回访跟踪调解协议履行情况,防止矛盾反弹。 |
57 |
负责建立健全领导接访制度和信访应急预案,主动排查涉访矛盾,按规定受理、协调、处置信访事项,联动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做好职权范围内信访人员疏导教育、帮扶救助等工作。 |
58 |
开展普法宣传,负责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养“法律明白人”。 |
59 |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负责选聘和管理法律顾问,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 |
60 |
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
61 |
依职权负责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开展行政执法。 |
62 |
负责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预防和遏制电信诈骗案件发生。 |
63 |
负责常态化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预防有组织犯罪。 |
64 |
开展禁毒、禁种宣传,负责制止、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65 |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
66 |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负责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
67 |
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以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 |
68 |
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做好本级应急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
69 |
开展国防教育,组织国防动员宣传。 |
70 |
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责任制。 |
五、乡村振兴(17项) | |
71 |
负责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救助工作,帮助指导就业创业,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稳定脱贫人口收入。 |
72 |
落实耕地保护措施,负责对耕地保护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73 |
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粮食安全意识,引导形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 |
74 |
负责农业设施用地选址、备案、监督等工作。 |
75 |
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支持壮大集体经济。 |
76 |
负责农村土地(含林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
77 |
按权属调解土地、林地及其他用地权属纠纷。 |
78 |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善村容村貌。 |
79 |
组织开展农技随访工作和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
80 |
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管护、利用。 |
81 |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社会化服务。 |
82 |
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负责制定辖区内农业农村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
83 |
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
84 |
负责培育壮大精品果蔬、白茶等特色产业。 |
85 |
支持大观镇农业产业经营主体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建,助推镇域农业产业互助发展。 |
86 |
持续开展“新农人”引才引智活动,引导城市资本下乡,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和资源。 |
六、生态环保(3项) | |
87 |
落实河长制,组织落实责任河流管理保护、日常巡查上报、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等工作。 |
88 |
落实林长制,建立护林巡查制度,协调开展责任区域内林业资源损害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 |
89 |
落实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禁捕政策宣传、规范垂钓行为、日常巡查及违法违规线索上报等工作。 |
七、城乡建设(7项) | |
90 |
负责宅基地和建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批,严格执行选址、放线、验收“三到场”。 |
91 |
负责辖区内集镇、村庄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 |
92 |
负责本级实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管。 |
93 |
负责集镇环境秩序整治,做好清扫保洁、园林绿化工作,提升市容市貌。 |
94 |
负责辖区内铁路红线范围外安全巡查、隐患排查、问题上报等工作。 |
95 |
负责辖区内过境高速红线范围外安全巡查、隐患排查、问题上报等工作。 |
96 |
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 |
八、文化和旅游(5项) | |
97 |
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工作,做好文化设施设备管护运行,指导村(社区)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
98 |
开展本辖区文物安全巡查保护、非遗项目挖掘保护传承,促进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 |
99 |
打造“周末‘趣’大观”乡村旅游品牌。 |
100 |
促进大观乡村旅游协同发展,引导经营主体开展交流、资源共享,形成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
101 |
负责培育、扶持文艺队伍,指导文艺队伍创作,挖掘推广优秀文艺作品。 |
九、综合政务(11项) | |
102 |
负责公文流转、综合文稿、信息宣传、调查研究、交办事项办理等日常运转工作。 |
103 |
负责机关考勤、请销假、印章管理等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
104 |
负责本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等管理工作。 |
105 |
负责档案工作制度的制定,做好档案收集、归档、移交、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档案安全工作,指导和监督村级档案工作。 |
106 |
负责本镇年鉴资料收集、整理、编撰报送及地方志资料收集工作。 |
107 |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108 |
负责内部审计、财务监督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
109 |
负责办理答复“12345”“民呼我为”等平台转办的诉求事项。 |
110 |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突发事件的发现、上报、处置工作。 |
111 |
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审查,做好涉密文件、涉密系统和保密设备管理工作。 |
112 |
负责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等工作,做好会务等保障工作。 |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上级部门 |
上级部门职责 |
乡镇配合职责 |
一、经济发展(11项) | ||||
1 |
能源项目开发建设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1.开展政策宣传。 |
2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区发展改革委 |
1.统筹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
1.开展社会信用宣传活动。 |
3 |
农贸市场日常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1.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等政策宣传。 |
4 |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监管工作 |
区商务委 |
区商务委: |
1.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宣传。 |
5 |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与管护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1.配合区级部门完成场地选址。 |
6 |
落后产能排查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经济信息委: |
1.开展落后产能淘汰相关政策宣传和引导。 |
7 |
居民用电申请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经济信息委: |
1.指导村(居)委会初步核实并上报用电地址情况。 |
8 |
“一卡通”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兑付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局: |
1.做好补贴政策、“一卡通”推广宣传工作。 |
9 |
开展违规领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追缴工作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局: |
1.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资料,核实关键信息。 |
10 |
财政奖补资金“一事一议”项目管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农业农村委: |
1.项目政策宣传、项目申报核验及公示。 |
11 |
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补贴管理 |
区水利局 |
1.审核核减人员和费用发放。 |
1.配合核对移民人员信息,核减人员公示并上报。 |
二、民生服务(21项) | ||||
12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卫生健康委: |
1.成立综合管理小组,指导村(社区)建立关爱帮扶小组,定期会议研判。 |
13 |
欠薪处置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人力社保局: |
1.排查、上报本辖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
14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
区人力社保局 |
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受理、处理工作。 |
1.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
15 |
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工作 |
区人力社保局 |
1.负责本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年度参保扩面工作。 |
1.动员辖区内未参保人员积极参保。 |
16 |
就业帮扶车间管理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人力社保局: |
1.开展就业帮扶车间政策宣传。 |
17 |
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 |
区卫生健康委 |
1.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能培训。 |
1.开展政策宣传。 |
18 |
职业病防治 |
区卫生健康委 |
1.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职业病防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实施。 |
1.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知识。 |
19 |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的控辍保学工作 |
区教委 |
区教委: |
1.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依照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
20 |
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和无证办学监管 |
区教委 |
区教委: |
排查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无证幼儿园经营行为并及时上报。 |
21 |
开展社区教育 |
区教委 |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协调全区社区教育工作。 |
1.统筹领导辖区的社区教育工作,落实和保障辖区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开展社区教育工作达到基本条件。 |
2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
区公安局 |
区公安局: |
1.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上报。 |
23 |
养老服务机构监管 |
区民政局 |
区民政局: |
1.开展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调查摸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
24 |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 |
区民政局 |
1.负责统筹协调、研究部署、督导推动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 |
1.开展居家养老知识宣传。 |
25 |
襄渝铁路矽肺人员管理 |
区民政局 |
1.负责襄渝铁路矽肺病伤残民工补贴相关政策解释。 |
核实人员生存状态信息。 |
26 |
精减退职人员管理 |
区民政局 |
1.负责精减退职人员补助相关政策解释。 |
核实人员生存状态信息。 |
27 |
代管干部及遗属补贴人员管理 |
区民政局 |
1.负责代管干部及遗属补贴人员补贴相关政策解释。 |
核实人员生存状态信息。 |
28 |
慈善工作 |
区民政局 |
1.负责全区慈善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
1.在辖区内开展慈善救助工作。 |
29 |
社会组织管理 |
区民政局 |
1.负责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审批事务。 |
1.初审社会组织变更、注销等业务事项。 |
30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区民政局 |
1.承担行政区划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变更。 |
1.开展地名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31 |
村级建制调整工作 |
区民政局 |
区民政局: |
1.对辖区内符合村级建制调整条件的村进行调查摸底。 |
32 |
殡葬管理工作 |
区民政局 |
区民政局: 1.牵头开展殡葬宣传教育。2.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3.建立巡查机制,定期巡查,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4.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殡葬违法行为,跟踪落实整改情况。5.对殡仪服务站、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的建设进行审批。6.协同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7.审核认定困难群众丧葬补贴。 1.依法查处社会车辆非法改装从事遗体运输行为。2.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构成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规范太平间管理。2.配合民政部门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 1.将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依法查处占用耕地建坟墓和用于殡葬设施的行为。 依法查处占用林地建坟墓和用于殡葬设施的行为。 1.依法查处殡葬领域违法违规收费行为。2.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行为。3.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无照从事殡葬服务的违法行为。 1.负责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2.负责殡葬设施建设过程监管和验收。3.查处殡葬设施建设中违反建筑法规的行为。 负责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立项。 接收并转送与殡葬相关信访事项,协调跨部门、跨领域殡葬信访问题。 |
1.开展文明治丧、殡葬领域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 |
三、平安法治(22项) | ||||
33 |
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卫生健康委: |
1.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
34 |
大型活动和重要时期维护公共安全 |
区公安局 |
区公安局: |
1.组织工作人员维护活动秩序,在指定区域内做好安保值守工作。 |
35 |
森林防灭火工作 |
区林业局 |
区林业局: |
1.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
36 |
消防安全和救援 |
区消防救援局 |
区消防救援局: |
1.参与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
37 |
安全生产监管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1.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按照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 |
38 |
自然灾害防范处置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1.开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救能力,制定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对自然灾害避难场所进行管理,建立辖区风险隐患点清单。 |
39 |
飞线充电管理 |
区消防救援局 |
区消防救援局: |
1.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
40 |
养犬管理 |
区公安局 |
区公安局: |
1.做好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发动工作。 |
41 |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
区公安局 |
区公安局: |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42 |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
区交通运输委 |
区交通运输委: 1.负责行政区域内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对通航水域设置餐饮、娱乐趸船实行规划管理。3.加强航道管理,保持航道畅通和助航标志有效、明显。4.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船舶、浮动设施的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5.建立水上救助体系和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设置并公布水上遇险求救专用电话,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6.收到船舶、浮动设施遇险求救信号或者报告后,根据险情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救助,同时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海事管理机构报告。7.对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并依法作出事故调查结论,作为处理水上交通事故的依据。 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和渔港水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1.负责所辖水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2.加强对其所辖水域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3.督促水上餐饮、娱乐经营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4.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船舶、浮动设施的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5.非通航水域内的漂流游艇(筏)等水上餐饮、娱乐船舶应当到其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
1.建立健全村(居)委会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船舶安全责任制。 |
43 |
电力安全隐患排查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经济信息委: |
1.配合做好输电通道保护范围内的空飘物、可燃物、超高树竹等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发现上报。 |
44 |
燃气安全监督管理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经济信息委: 1.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宣传。2.牵头制定燃气行业应急预案。3.负责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管理。4.制定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督促经营企业防控风险、消除隐患。5.建立燃气管理投诉、举报制度。6.查处燃气违法行为。 1.督促物业单位配合开展入户检查、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2.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责任。3.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规范实施燃气设施工程建设。4.督促管理范围内排水管道、地下管廊等权属单位开展管线、管廊与燃气管道交叉穿越、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的排查整治。 负责城区范围内涉及燃气管道的占挖审批工作,以及对乡镇范围内集镇道路占挖审批工作的指导监督。 负责本辖区内燃气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 督促管理范围内燃气使用市场主体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 1.负责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生产销售环节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2.协助企业办理气瓶充装许可。 负责管理范围内燃气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监管,查处燃气用具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指导燃气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储备、救援装备建设。 开展燃气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
1.开展燃气安全政策法规宣传。 |
45 |
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 |
区教委 |
区教委: |
1.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 |
46 |
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
区委政法委 |
区委政法委: |
1.开展校园周边安全宣传教育。 |
47 |
“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维护 |
区公安局 |
区公安局: |
1.组织网格员参加业务培训。 |
48 |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1.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
49 |
食品安全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1.牵头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2.对生产经营者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加强对执法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与执法能力等的培训,并组织考核。4.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5.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6.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7.查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违法行为。8.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申请,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开展培训和考核。9.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本地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2.定期对农产品质量进行安全检验。 1.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进行抽样检测和数据分析,及时预警食品安全隐患。2.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实施卫生规范监督。3.负责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及应急处置,协同市场监管部门溯源问题食品,防控公共卫生风险。 1.依法侦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刑事案件,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立案侦查。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依法处置。3.受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时开展调查取证,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负责监督学校、幼儿园配餐安全。 |
1.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50 |
农村沼气安全监管 |
区农业农村委 |
1.对乡镇(街道)管理人员及大中型沼气工程业主开展安全培训。 |
1.组织沼气用户参加安全培训。 |
51 |
社区矫正工作 |
区司法局 |
1.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 |
1.建立社区矫正小组。 |
52 |
网红直播管理 |
区委网信办 |
区委网信办: |
1.结合日常工作对辖区网红直播情况进行巡查,发现线索及时上报。 |
53 |
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
区商务委 |
区商务委: 1.负责统筹调度和跟踪督导,协调相关部门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2.核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含油库)购销台账及油品去向,防止油品从合法经营企业流向非法经营窝点。3.统筹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宣传工作,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配合处置查获油品。 1.打击非法生产、调和、勾兑非标油“黑窝点”的犯罪行为。2.依法查处使用报废车、拼装车、改装车运输成品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规运输危化品类危险驾驶的犯罪行为。3.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1.负责查处群众举报和相关部门排查移交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销售的违法行为。2.会同相关行业部门查处在建筑工程工地、物流园区和工业园区等违规设置储油罐和橇装式加油装置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3.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行业领域的自用成品油加油设施开展安全条件审查。 1.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2.配合有关部门对查获涉嫌非法经营的成品油进行质量抽检。3.查处销售标号、标识不相符(或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1.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从事成品油运输违法行为。2.依法查处机动车维修企业擅自改装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机动车的行为。 |
1.开展打击非法成品油宣传教育。 |
54 |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 |
区公安局 |
负责建立租赁房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强化治安管理。 |
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治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
四、乡村振兴(14项) | ||||
55 |
变型拖拉机清零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农业农村委: |
1.对变型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等群体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
56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农业农村委: |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57 |
农业保险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
1.开展政策宣传。 |
58 |
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1.加强化肥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
1.配合做好农药质量抽检及农药新产品试验示范。 |
59 |
农药使用监管 |
区农业农村委 |
1.对农药市场和农药使用进行检验检测。 |
1.对辖区农药经营门店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 |
60 |
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农业农村委: |
1.开展动植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 |
61 |
农作物病虫鼠草害防治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农作物病虫鼠草害监测、预报。 |
1.提醒农户做好生产防护工作,指导农户安全用药。 |
62 |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
1.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教育。 |
63 |
渔业产业发展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结构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养殖。 |
1.开展水域规划和综合利用工作。 |
64 |
畜牧产业发展 |
区农业农村委 |
1.负责畜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结构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养殖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 |
1.开展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65 |
“大棚房”监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农业农村委: |
1.配合区级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 |
66 |
生态农场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1.规划指导生态农场建设。 |
1.开展政策宣传。 |
67 |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
区供销合作社 |
1.履行具体牵头职责,建立统筹管理、联席会商的运行机制,抓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1.支持本辖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运行。 |
68 |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
区水利局 |
1.负责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监测、预报等工作,指导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
1.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 |
五、生态环保(21项) | ||||
69 |
退化林修复 |
区林业局 |
1.根据市级年度目标,下达实施面积。 |
1.项目申报。 |
70 |
退耕还林 |
区林业局 |
1.开展退耕还林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 |
1.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并与退耕还林者签订合同。 |
71 |
野生动植物保护 |
区林业局 |
区林业局: |
1.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日常巡查。 |
72 |
家庭林场培育 |
区林业局 |
1.申报资料审核。 |
1.宣传相关扶持政策。 |
73 |
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补偿 |
区林业局 |
1.提供文件政策依据。 |
1.承担生态护林员组织(选聘、续聘)、管理、培训、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
74 |
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管理 |
区林业局 |
1.负责建立台账、编制规划、勘界立标等基础工作。 |
1.开展日常巡查巡护,发现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 |
75 |
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1.开展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
76 |
噪声污染防治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1.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
77 |
水污染防治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生态环境局: 1.牵头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组织检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统一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3.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4.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5.建立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6.完成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7.完成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8.负责新建、改造农村排水管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 1.完成乡镇集镇范围内的污水零直排建设。2.负责新建、改造乡镇排水管网。 1.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进城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工作,指导督促清理河流水面漂浮物。3.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城市供水厂出水水质状况信息。 1.指导和督促辖区各类医疗机构完成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工作,强化医疗机构废水排放常态化执法监管。2.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城市用户水龙头出水安全状况信息。3.完成医疗机构的污水零直排建设。 1.对渔业养殖水域污染情况进行监测。2.对污染渔业养殖水域环境造成渔业损失的调查处理。 负责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 |
1.开展辖区水环境保护宣传。 |
78 |
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1.统筹全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全面排查辖区农村黑臭水体并开展治理,负责编制辖区黑臭水体治理规划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完成辖区黑臭水体治理。 |
1.对有渗漏的黑臭水体进行排查、上报。 |
79 |
大气污染防治监管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1.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
80 |
农业污染防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1.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排查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报告。 |
81 |
死亡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置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农业农村委: |
1.接收养殖户、养殖场报告。 |
82 |
矿产资源监管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牵头开展矿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
1.开展矿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
83 |
矿山关闭监管及历史遗留矿山修复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在区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和指导下,协调辖区历史遗留矿山的矛盾纠纷问题。 |
84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
85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1.统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编制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完成辖区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1.推动辖区涉农村(社区)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具体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卫生厕所改造、旱厕管控、纳管延伸、集中污水达标排放等治理模式处理生活污水。 |
86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
区生态环境局 |
1.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
1.配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 |
87 |
开展污染源普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1.负责牵头制定方案。 |
组织力量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
88 |
建筑垃圾管理 |
区城市管理局 |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及分类处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
1.开展建筑垃圾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89 |
生活垃圾管理 |
区城市管理局 |
1.负责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
1.开展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动员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等工作。 |
六、城乡建设(18项) | ||||
90 |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经济信息委: 1.牵头开展安全技术规范宣传。2.负责指导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生产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3.负责指导督促电力企业主动承建停放充电设施。4.负责督促电网企业做好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 1.负责将充换电设施相关内容纳入城区详细规划,保障充换电设施用地需求。2.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车配建标准,严格新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3.结合城市体检、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做好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空间布局。 1.负责推动新建社区、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职责加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3.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枢纽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4.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停放充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服务费用。 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负责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蓄电池以及换电设施配套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2.配合区消防救援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力度。3.指导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1.开展宣传培训。2.负责指导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消防安全监管。3.依法开展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4.落实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负责对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规范人行道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制作悬挂“安全公示牌”,明确运营单位、管理单位、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 |
1.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警示宣传。 |
91 |
廉租房保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受理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申请。 |
92 |
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梯项目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开展政策宣传。 |
93 |
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城市管理局: |
1.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政策宣传。 |
94 |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
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
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1.负责拟定全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征拆政策宣传、政策调研及业务培训工作。2.负责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书并公告。3.负责起草征拆补偿、安置方案,经审批后发布公告。4.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和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屋价格评估。5.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对征拆范围内的权属、地类、实物等进行调查登记确认,测算补偿费用。6.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对征地安置人员资格调查、认定,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手续。7.指导乡镇(街道)对征地住房安置人员的调查、登记、审核、安置等相关工作。8.负责信息公开类信访案件的处置,配合征拆实施类信访案件的调解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征地政策类信访稳定处置工作。9.督促、指导安置房的还房工作。10.配合征拆补偿安置争议的行政协调、行政裁决、非诉执行、行政复议、诉讼涉及的相关工作。11.负责征地实施档案的搜集、归卷及管理。负责征拆实施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12.负责征拆类信息公开、填报备案工作。 负责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负责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具体实施的事务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地安置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促进就业工作。 负责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居民户口信息的提供和审核工作。 负责征地涉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认,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
1.清理、核实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数及权属总面积、耕地总面积。 |
95 |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指导、收集办理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所需材料。 |
1.受理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申请。 |
96 |
临时用地管理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开展临时用地相关政策宣传。 |
97 |
“三改”(改路、改沟、改渠)用地管理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开展“三改”用地相关政策宣传。 |
98 |
测量标志、生态保护红线界桩保护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
对本辖区内的测量标志、生态保护红线界桩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99 |
房屋使用安全监管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牵头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组织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00 |
在建房屋质量监管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
101 |
城镇房屋外墙砖脱落处置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对商品房协调利用大修基金处置。 |
1.开展日常排查、问题上报。 |
102 |
物业设施设备组织代修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负责物业专项维修金代管、审批。 |
针对防水渗漏、电梯故障、水泵损坏、外墙脱落、排水功能障碍和消防设施损坏等应急事项组织代修,并向区住房城乡建委报备。 |
103 |
农村客运班线管理 |
区交通运输委 |
1.承担辖区农村客运班线行业管理工作。 |
1.配合区交通运输委做好农村客运线路开行前的联合审查、线路优化、站点设置工作。 |
104 |
集中供水工程管理 |
区水利局 |
区水利局: |
1.对辖区内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进行监督管理。 |
105 |
农村低收入人群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1.开展申请受理、简易评定、审核、公示、上报。 |
106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负责开展地籍调查。 |
1.参与地籍调查,做好现场指引、秩序维护和矛盾纠纷调解,核实权属、四至界畔。 |
107 |
集中安置点产权证办理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安置点测绘及权籍调查。 |
1.收集资料办理农用地转用。 |
七、文化和旅游(7项) | ||||
108 |
“扫黄打非”工作 |
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
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 1.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2.负责新闻出版行业监管。 区委政法委: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做好“扫黄打非”重点案件的查处、起诉和审理工作。 负责开展互联网涉“黄”涉“非”有害信息监测巡查。 1.负责打击制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的犯罪活动。 2.负责开展互联网涉“黄”涉“非”有害信息监测巡查、分析、处置、打击网络涉“黄”涉“非”违法犯罪活动。 1.负责监督、指导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文化娱乐、营业性演出、艺术品交易等经营场所和活动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3.负责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监管。 负责12315举报监测平台涉“黄”涉“非”线索移交、通报。 1.负责对网上网下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治理。 2.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扫黄打非”专项行动、联防工程和集中整治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4.负责受理涉“黄”涉“非”群众线索举报,核实情况后及时查办。 |
开展“扫黄打非”政策宣传。 |
109 |
旅游安全管理 |
区文化旅游委 |
1.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
1.开展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
110 |
露营地监管 |
区文化旅游委 |
1.制定监管计划。 |
1.开展安全宣传。 |
111 |
民宿等级评定 |
区文化旅游委 |
1.参照上级民宿评定机构要求及等级民宿评定标准组织开展等级民宿评定工作。 |
1.推动优质民宿建设。 |
112 |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
区文化旅游委 |
1.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
1.收集整理辖区内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并进行申报。 |
113 |
文物普查工作 |
区文化旅游委 |
1.按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
清理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配合做好现场勘察、信息登记。 |
114 |
文化风貌规划管控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 |
1.参与本辖区文化风貌建筑的规划制定,提出意见建议。 |
八、综合政务(1项) | ||||
115 |
推动“一网两线”建设 |
区大数据发展局 |
负责“一网两线”建设总体布局和相关设备及链路安装。 |
1.确定视联网设备安装点位,配合完成视联网设备及政务外网链路安装,机关内政务外网接入及使用。 |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接部门及工作方式 |
一、经济发展(1项) | ||
1 |
通信线缆布设排查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通信公司 |
二、民生服务(15项) | ||
2 |
推进错时共享停车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
3 |
住宅专项应急维修资金监管和使用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4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5 |
开展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
6 |
对辖区内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
7 |
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查 |
根据优化生育政策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8 |
再生育审批 |
根据优化生育政策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9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10 |
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分居证明) |
法律法规条款已失效,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11 |
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核查 |
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 |
12 |
就业帮扶培训 |
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
13 |
创业实体信息及就业务工信息统计 |
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
14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 |
承接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
15 |
对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任务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16 |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指标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三、平安法治(33项) | ||
17 |
对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18 |
开展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19 |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0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带储存设施)申请材料初审及现场核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1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现场核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2 |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3 |
对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4 |
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5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26 |
对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7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8 |
对粉尘涉爆企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
29 |
电信、移动、广电、电力、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安全运维监管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30 |
扩建、改建各类老旧小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31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2 |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3 |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4 |
对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质量实施监督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5 |
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6 |
对广告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7 |
电梯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8 |
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39 |
消除重大药品安全隐患 |
承接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
40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41 |
旅游纠纷行政调解 |
承接部门:区文化旅游委 |
42 |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案件处理 |
承接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
43 |
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及装配动力装置的无牌无证车辆管理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44 |
娱乐场所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 |
45 |
建立微型消防站 |
承接部门:区消防救援局 |
46 |
违停摄像头管理、维护、运营 |
承接部门:区公安局 |
47 |
民用醇基燃料监管 |
承接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局 1.协调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群众举报、线索移交等渠道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2.配合建设“一瓶一码”的追溯系统,强化末端用户产品数字化监管。3.落实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正规场站建设和规范运营。4.持续加强醇基液体燃料行业的日常安全监管,督促经营企业制定入户检查机制、建立醇基液体燃料末端个体用户台账。 1.负责对属于工业原料用途的醇基燃料生产、经营行为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核发相关许可证照。2.牵头组织联合执法,查处工业原料用醇基液体燃料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参与用于其他用途的醇基液体燃料非法行为的打击整治。 1.负责加强醇基液体燃料运输环节管控。2.严格核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资格,加强对醇基液体燃料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依法查处不符合条件的危险货物运输行为。 1.负责查处涉及醇基液体燃料的涉嫌刑事犯罪活动。2.负责查处醇基液体燃料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3.查处运输醇基液体燃料活动中的交通违法行为。4.负责查处运输醇基液体燃料车辆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未经批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等违法违规行为。 1.负责生产和流通领域醇基液体燃料及其包装物、燃烧器具等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2.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醇基液体燃料经营企业采购不合格或不符合相关标准产品等违法采购行为。 负责指导督促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餐饮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做好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加强本行业领域醇基燃料使用末端摸排。 1.负责对醇基液体燃料场站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查。2.负责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弃醇基液体燃料处置环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3.依法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处置单位对收缴的废弃醇基液体燃料进行无害化处置。 1.负责对涉及醇基液体燃料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及废弃处置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重点开展醇基液体燃料场站、商店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2.依法查处未开展醇基液体燃料消防安全检查、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
48 |
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拆除工作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行业主管部门 |
49 |
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 |
承接部门:区交通运输委 |
四、乡村振兴(4项) | ||
50 |
收割机、拖拉机等农机技能操作培训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
51 |
对完成农产品网络销售额任务的考核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52 |
“富民贷”推广工作 |
落实党中央精简优化基层考核有关要求,不再开展此项工作。 |
53 |
小型水库安全监管和防汛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水利局 |
五、生态环保(5项) | ||
54 |
公益林管护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55 |
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的监督检查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56 |
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 |
承接部门:区林业局 |
57 |
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
58 |
外来入侵物种监督管理 |
承接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 负责农田生态系统、渔业水域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监督管理。 负责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和自然保护地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监督管理。 负责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监督管理。 |
六、城乡建设(2项) | ||
59 |
公租房物业管理工作 |
承接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
60 |
户外T型广告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
承接部门: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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