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二)机构设置。2017年独立编制机构数5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4个,分别为农服中心、文广站、城建办、社保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984.51万元,支出总计5984.5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005.0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2017年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资金增加。支出增加4005.0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2017年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资金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98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4.5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98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39万元,占17%;项目支出4980.12万元,占83%。
本部门2017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98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5.0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2017年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7.16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8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5.0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2017年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7.16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30万元,占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项目支出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74万元,占0.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04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办公经费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2万元,占0.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城乡社区支出4432.92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81.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7年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资金增加;农林水支出646.58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一事一议资金;住房保障支出60.31万元,占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3.43万元,较上年减少3.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00.96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征地拆迁、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力度加大,公务员车补、物价上涨等,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3.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单位无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2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8.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镇调研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旅游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913批次,10801人,其中:国内接待1913批次,10801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元,车均维护费5.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5.08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需要和维护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车辆3辆(因2016年公车改革暂未做固定资产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办公电脑、A4纸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涉及支出预算108.57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8个,涉及支出108.57万元,其中:乡镇公用经费支出15.99万元,乡镇人大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村、社区干部补贴及办公经费支出78.14万元,村级党组织活动经费4.23万元,党代会人代会人大主席团活动经费支出2.81万元,敬老院管理费支出1.21万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支出1.63万元,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财政定向补助支出3.56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70009
附件:大观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