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1年独立编制机构数7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6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退役军人事务站。
二、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7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36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村社干部补贴、本土人才补贴、老复员军人补贴调标,招商引资攻坚经费等项目增加,同时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减少。支出总计187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36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村社干部补贴、本土人才补贴、老复员军人补贴调标,招商引资攻坚经费项目增加,同时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减少。
2.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7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36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村社干部补贴、本土人才补贴、老复员军人补贴调标,招商引资攻坚经费项目增加,同时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0.5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其他收入9.8万元,占总收入0.5%。
3.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7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36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村社干部补贴、本土人才补贴、老复员军人补贴调标,招商引资攻坚经费等项目增加,同时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76.12万元,占总支出的78.9%;项目支出394.21万元,占总支出的21.1%。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60.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16万元,减少3.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村社干部补贴、本土人才补贴、老复员军人补贴调标,招商引资攻坚经费项目增加,同时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66.16万元,下降3.4%。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村社干部补贴、本土人才补贴、老复员军人补贴调标,招商引资攻坚经费项目增加,同时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17万元,增幅4.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村社干部补贴、本土人才补贴、老复员军人补贴调标,招商引资攻坚经费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34万元,增幅11.6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村社干部补贴、本土人才补贴、老复员军人补贴调标,招商引资攻坚经费项目增加。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17万元,增幅4.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村社干部补贴、本土人才补贴、老复员军人补贴调标,招商引资攻坚经费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34万元,增幅11.6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村社干部补贴、本土人才补贴、老复员军人补贴调标,招商引资攻坚经费项目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6.71万元,占4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73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体制结算补助资金和招商引资攻坚经费等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68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4万元,减少4.4%,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1人上年度入职时间不足一年,绩效工资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9.99万元,占1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6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村居委监督委员会经费、老党员生活补贴、老复员军人补贴、重点优抚对象补贴项目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47.59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缴存基数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80.88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6万元,减少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1人,工资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399.76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4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村社干部补贴、本土人才补贴调标。
(7)住房保障支出91.93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缴存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6.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4万元,增幅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社保缴存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3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3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23.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6万元,下降34.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22万元,下降33.9 %。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15.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4万元,下降11.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14.93万元,接待部门联系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7万元,下降42.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8万元,下降42.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164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9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幅2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镇、村换届选举工作,增加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4万元,减少17.1%,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外出培训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减0.05万元,基本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的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378.4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乡镇人大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项目预算完成率为100%。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7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