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3年独立编制机构数7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6个,事业机构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366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13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安葬抚恤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和综合居住D6分区01-01C地块项目、县域商业建设、农业生产救灾等项目资金减少,同时特色小城镇奖补、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松材线虫防治、基层平安和法治建设、网格员经费、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产油大县奖励金、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增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支出总计366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13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安葬抚恤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和综合居住D6分区01-01C地块项目、县域商业建设、农业生产救灾等项目支出减少,同时特色小城镇奖补、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松材线虫防治、基层平安和法治建设、网格员经费、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产油大县奖励金、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支出增加;党费专项支出增加。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366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13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安葬抚恤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和综合居住D6分区01-01C地块项目、县域商业建设、农业生产救灾等项目资金减少,同时特色小城镇奖补、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松材线虫防治、基层平安和法治建设、网格员经费、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产油大县奖励金、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7.08万元,占99.7%;其他收入9万元,占0.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366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13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安葬抚恤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和综合居住D6分区01-01C地块项目、县域商业建设、农业生产救灾等项目支出减少,同时特色小城镇奖补、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松材线虫防治、基层平安和法治建设、网格员经费、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产油大县奖励金、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支出增加;党费专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04.76万元,占总支出的41.0%;项目支出2161.33万元,占总支出的59.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57.0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13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安葬抚恤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和综合居住D6分区01-01C地块项目、县域商业建设、农业生产救灾等项目资金减少,同时特色小城镇奖补、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松材线虫防治、基层平安和法治建设、网格员经费、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产油大县奖励金、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01.13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安葬抚恤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和综合居住D6分区01-01C地块项目、县域商业建设、农业生产救灾等项目支出减少,同时特色小城镇奖补、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松材线虫防治、基层平安和法治建设、网格员经费、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产油大县奖励金、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2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安葬抚恤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和县域商业建设、农业生产救灾等项目资金减少,同时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松材线虫防治、基层平安和法治建设、网格员经费、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产油大县奖励金、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0.09万元,增长73.5%。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减少,同时社会保险费用、安葬抚恤费、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农村厕所革命、本土人才补贴、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松材线虫防治、基层平安和法治建设、网格员经费、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产油大县奖励金、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2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安葬抚恤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和县域商业建设、农业生产救灾等项目支出减少,同时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松材线虫防治、基层平安和法治建设、网格员经费、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产油大县奖励金、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0.09万元,增长73.5%。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减少,同时社会保险费用、安葬抚恤费、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农村厕所革命、本土人才补贴、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松材线虫防治、基层平安和法治建设、网格员经费、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产油大县奖励金、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7.63万元,占3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2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老党员生活补助增加21.18万元,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增加10万元,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助增加2.88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两馆一站免费开放配套经费增加5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增加0.50万元。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8.82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43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增加39.38万元,安葬抚恤费增加22.64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增加10.05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59.60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医保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增加1万元,医疗保险费用增加3.44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奖补资金增加1万元。
(7)农林水支出1591.48万元,占4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6.76万元,增长501.2%,主要原因是体制结算补助增加229.67万元,乡镇(街道)网格员经费增加3.05万元,产油大县奖励金增加15.80万元,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资金增加10.14万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增加3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增加280万元,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增加14.5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增加392万元,厕所革命资金增加9.02万元,松材线虫防控资金增加60万元,农村环境卫生治理资金增加9.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增加0.53万元,村社干部工资调增6.82万元,本土人才补贴调增1.90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49.68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04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减,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46.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65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安葬抚恤费减少31.7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44.11万元;退休补贴增加5.50万元,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缴费、抚恤费等。公用经费252.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78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标准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5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41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奖补项目资金增加329.76万元,大观镇综合居住D6分区01-01C地块项目资金减少145.35万元。本年支出35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41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奖补项目支出增加329.76万元,大观镇综合居住D6分区01-01C地块项目支出减少145.3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7.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6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范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9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范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7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范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范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公务接待费7.87万元,主要用于区外、市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察、调研,区内各部门联系、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3万元,下降39.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5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8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5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部分会议转为视频会,会议费支出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网格员培训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行政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96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为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为行政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的3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4项,涉及资金2152.3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本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重点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对预算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7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