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行政机构,单位内部设置5个正科级机构,分别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177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8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200.5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56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365.1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177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51.7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8.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3.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527.43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30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2.11万元。支出预算比2025年减少200.5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5.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36.0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9.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9.89万元,比2025年减少56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04万元,比2025年增加35.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社保和公积金基数调整,对应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24.85万元,比2025年减少601.17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老党员生活补贴等项目资金减少,同时本土人才补贴、村(社区)组织运转等项目资金增加,主要用于村(社区)运转、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人大监督、“一事一议”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7.00万元,比2025年增加365.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减少,同时旅游发展资金、村镇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增加,主要用于巴渝新村、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8.32万元,比2025年减少4.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比2025年减少4.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2万元,比2025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2.41万元,比上年增加5.1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标,对应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预算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调整为公用经费类项目。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委托业务费。2026年委托业务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4.8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6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吴胜东 联系方式:023-7147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