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王 兵(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彭 兵(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税收、招商投资促进等工作。
王云中(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工作;分管目标考核、行政效能、民调、旅游等工作。
邹跃平(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工作;分管党务、群团、机关事务、财政、国资金融、档案、机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行政审批、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梁 燕(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编制、人事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妇女儿童、共青团、关工委等工作。
吴 鹏(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工作。
罗才发(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负责政法工作;分管综治、应急管理、司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市管理、交通等工作。
任其毅(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宣传、统战工作;分管文化、政府新闻发布、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民政、残疾人、科技、教育等工作。
三、内设科室
(一)党政办公室(挂党群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重要文稿起草、交办督办、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等职责。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武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考核等职责。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协调、信息化、科技创新、农村经营管理、现代营销物流体系、电子商务、经济社会统计、企业服务、要素保障等职责。
(三)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负责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入学,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发展学前教育等职责;负责卫生健康、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等职责。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协助处置重大突发社会事件。
(五)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职责。
(六)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职责。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
(八)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管理及验收等工作;负责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扶贫信息的统计、扶贫信息宣传等工作。
(九)人大办公室负责承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工作要点、总结、报告等材料;承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
(十)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业产业优化布局、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培育农产品品牌等任务;负责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森林防火,协助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农村水利、节水用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农林水项目管理。
(十一)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传承和发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加强对文化古迹、传统村落等的保护与发展;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负责旅游服务工作。
(十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职责。
(十三)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十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计生、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四、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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