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主要职责: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3年独立编制机构数6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5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德隆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德隆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德隆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重庆市南川区德隆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南川区德隆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873.24万元,支出总计1873.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37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清退及调减,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标准调减,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新增政权建设资金10万元,文化服务中心免开经费6.05万元,垃圾治理奖补资金6.5万元,传统文化村落192.73万元,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11.7元,新增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40.26万元,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6.79万元,农村环境治理资金16.4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21.44万元,本土人才增加3.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3.5万元,新增县城商业建设资金10万。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87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37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政权建设资金10万元,文化服务中心免开经费6.05万元,垃圾治理奖补资金6.5万元,传统文化村落192.73万元,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11.7元,新增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40.26万元,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6.79万元,农村环境治理资金16.4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21.44万元,本土人才增加3.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3.5万元,新增县城商业建设资金10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3.24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87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37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清退及调减,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标准调减,公用经费减少,新增政权建设资金10万元,文化服务中心免开经费6.05万元,垃圾治理奖补资金6.5万元,传统文化村落192.73万元,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11.7元,新增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40.26万元,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6.79万元,农村环境治理资金16.4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21.44万元,本土人才增加3.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3.5万元,新增县城商业建设资金10万。其中:基本支出827.24万元,占44.2%;项目支出1046万元,占55.8%;经营支出0万元。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7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37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政权建设资金10万元,文化服务中心免开经费6.05万元,垃圾治理奖补资金6.5万元,传统文化村落192.73万元,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11.7元,新增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40.26万元,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6.79万元,农村环境治理资金16.4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21.44万元,本土人才增加3.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3.5万元,新增县城商业建设资金10万。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71.37万元,增长55.9%,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清退及调减,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标准调减,公用经费减少,新增政权建设资金10万元,文化服务中心免开经费6.05万元,垃圾治理奖补资金6.5万元,传统文化村落192.73万元,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11.7元,新增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40.26万元,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6.79万元,农村环境治理资金16.4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21.44万元,本土人才增加3.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3.5万元,新增县城商业建设资金1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36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薪资上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追加了村委及本土人才人员薪资调整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7.13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政权建设资金10万元,文化服务中心免开经费6.05万元,垃圾治理奖补资金6.5万元,传统文化村落192.73万元,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11.7元,新增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40.26万元,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6.79万元,农村环境治理资金16.4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21.44万元,本土人才增加3.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3.5万元,新增县城商业建设资金10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36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薪资上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追加了村委及本土人才人员薪资调整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7.13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薪资上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追加了村委及本土人才人员薪资调整,新增政权建设资金10万元,文化服务中心免开经费6.05万元,垃圾治理奖补资金6.5万元,传统文化村落192.73万元,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11.7元,新增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40.26万元,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6.79万元,农村环境治理资金16.4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21.44万元,本土人才增加3.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3.5万元,新增县城商业建设资金10万。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0.25万元,占4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10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调整,增加了人大会议、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等事务。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文化服务中心免开经费6.05万元。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28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5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新增文化服务中心免开经费6.05万元,新增政权建设资金1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1.86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职工干部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导致费用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垃圾治理奖补资金6.5万元,本土人才经费增加3.5万元。
(6)农林水支出769.57万元,占4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9.36万元,增长380.4%,主要原因是新增垃圾治理奖补资金6.5万元,传统文化村落192.73万元,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11.7元,新增以工代赈专项资金440.26万元,乡村振兴中央衔接资金6.79万元,农村环境治理资金16.4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21.44万元。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新增县城商业建设资金10万。
(8)住房保障支出25.0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27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积金清退及调减,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标准调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7.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5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清退及调减,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5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10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调减,未休年休假由公用经费调整到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9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73万元,增长86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传统村落专项资金192.73万元。本年支出19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73万元,增长86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传统村落专项资金192.73万元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同时公务用车更换为电动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电车运维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区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换为电动车运维经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3.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区相关部门来镇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周边乡镇接洽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3.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降低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8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0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万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导致会议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培训费、水费、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80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晋升,公务交通补贴、福利费教育费增加且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事业单位运行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部门整体的3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0项,涉及资金1046.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30个项目绩效自评总体得分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 李松,联系方式:023-7149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