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提高对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与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述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本镇实际,通过本预案的编制和实施,依法建立健全我镇统一协调、坚强有力的突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和权力,形成统一指挥、处置科学、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对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危害程度。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防救结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历来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是我镇的重要职责,也是新形势下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
2.依法规范,明确职责。预案以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逐步建立健全我镇建设工程事故处置的应急指挥机制、管理体制。明确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统筹协调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我镇此类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主要参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发生的重大建筑安全事故。重大建筑安全事故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大地质灾害事故。重大事故的界定,按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和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我镇决定成立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应急安全和规划建设工作的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规环办、规资所、平安办、应急办、党政办、中心卫生院、派出所、司法所、农服中心、财政所、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以及镇辖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环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职责
1.指导全镇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2.受理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报告、投诉,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跟踪、协调、督查各建筑企业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4.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处置重大建筑安全事故,提出预防和减少全镇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措施。
三、应急处置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和快速处置工作顺利实施,在辖区建筑单位及个人实施建筑工程时,应急指挥机构要组织规划建设、规资部门提前到场勘察是否符合要求,了解掌握建筑施工项目的个体工匠的资格认证、建筑地点、占地面积、施工设施和用电设备等,当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发生时,要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启动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下设7个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根据分工落实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一)现场协调指挥小组:负责现场协调指挥各小组抢险工作。
(二)警戒保卫交通指挥小组:应急办负责警戒现场安全保卫、交通指挥、道路管制等工作。
(三)医疗救护小组:卫生院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等工作。
(四)通讯联络宣传报道小组: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现场通讯联络和宣传报道工作。
(五)后勤保障小组:党政办负责车辆、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善后处理小组:派出所负责具体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技术处理小组:规环办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遇到重大事故,本镇技术处理小组不能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工程技术服务时,具体由应急指挥组联系区住建委有关专家到现场指导,提供有效技术服务。
四、应急响应及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一)应急响应
在发生建筑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指挥机构应立即按各自职责分工赶赴现场指导,进行事故救援处理工作;及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先期救援队伍进行抢险,严格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讯联络宣传报道小组应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动态联系。
(二)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职责
(1)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3)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5)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6)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7)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8)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9)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10)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现场协调指挥组的职能职责
(1)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2)现场事故评估,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3)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行动的执行;
(4)控制紧急情况;
(5)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修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3.警戒保卫交通指挥组职能职责
负责警戒现场安全保卫、交通指挥、道路管制等工作,保证救援现场道路畅通。
4.医疗救护组职能职责
(1)抢救现场伤员;
(2)及时配送医疗物资;
(3)现场医疗救护指挥。
5.通讯联络宣传报道组职能职责
负责现场通讯联络和宣传报道工作。
6.后勤保障组职能职责
(1)协助制订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归档;
(2)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3)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7.善后工作组的职能职责
(1)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2)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3)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8.技术处理小组的职能职责
(1)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行动中心的工程技术工作。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镇党政办是事故的报告指定机构,联系电话:71495001。党政办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
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七、应急分队
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组织应急分队投入事故救援处理工作,应急分队构成如下:
(一)镇机关(40人),负责组织人:镇长
(二)派出所民警(10人),负责组织人:派出所所长
(三)卫生院(15人),负责组织人:卫生院院长
(四)各村(社区)干部(104人),负责组织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八、组织纪律
指挥机构各救援小组成员要严守纪律、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紧急配合、密切协同,确保预案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重庆市南川区大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