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二)机构设置。
2017年独立编制机构数5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4个,分别为农服中心、文广站、城建办、社保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76.14万元,支出总计976.1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4.41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增加44.41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7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6.1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7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89万元,占68.01%;项目支出312.25万元,占31.99%。
本部门2017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7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1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46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事一议项目增加、抚恤金增加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1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46万元,增长34.1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增加、抚恤金支出增加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22万元,占47.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结算补助增加;国防支出0.2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民兵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85万元,占3.67%,等于年初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49万元,占17.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82万元,占2.95%,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城乡社区支出25.33万元,占2.6%,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农林水支出218.95万元,占22.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40.28万元,占4.13%,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1.77万元,较上年增加59.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绩效高出部分、人员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2.12万元,较上年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定额公用经费和车改补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年末无结转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9.97万元,主要用于到上级部门联系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周边乡镇接洽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34批次,3747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3.29元,无车均购置费,车均维护费3.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07万元,降低4.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洒水车、沼气服务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办公耗材、视频监控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0个,涉及支出预算67.74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0个,涉及支出67.74万元。
2017年本部门按要求积极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大力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培训和宣传等具体措施,提升了“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 有效保障村(社区)基层组织、乡镇敬老院、村级党组织良好运转,乡镇两会顺利召开,村(社区)干部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9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