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公安、司法、交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行政工作:对全乡社会、经济、文化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促进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团结各族人民,搞好民族宗教和统一战线工作。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组织群众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做好本乡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提高群众的社会保障和健康水平。
(八)负责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九)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领导分工
王华同志(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唐春建同志(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胡立政同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机关、财贸、税收、审计、保密、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和市政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地质灾害和房屋管理、政务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区委办、区人大、区府办、区行管办、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审计局、区保密局、区规资局、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征收中心、区高指部等部门。
彭万洪同志(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和群团工作。分管组织、纪检、宣传、统战、民宗、侨台、工青妇、考核、乡村振兴、农村道路、农机、农技、林业、水利、水保、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村级财务、森林防火、气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机关工委、区考核办、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河长办、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等部门。
韩光伟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工作。联系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巡察办等部门。
向勇平同志(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负责武装工作;分管应急管理、退役军人服务、消防、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区人武部、区应急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消防队、 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袁玲同志(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基层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考核、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分管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兼任团委书记;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党校、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关工委等部门。
吕德容同志(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负责政法工作;分管信访、维稳、人民调解、防范和处理邪教、司法、分管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残疾人事业、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统计、能源管理、招商引资等工作;兼任妇联主席、工会主席;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区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委、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区商务委、区经信委、区统计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能源管理中心、区妇联、区总工会、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电力公司等部门。
姜洪林同志(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宣传、统战工作;分管档案、广电、史志、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科技创新、文化旅游、教育、老体协、企业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史志办、区 侨办、区网信办、区档案局、融媒体中心、区文旅委、区科协、区科技局、区教委、区老体协等部门。
三、内设科室
(一)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重要文稿起草、交办督办、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等职责,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武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考核等职责。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协调、信息化、科技创新、农村经营管理、现代营销物流体系、电子商务、经济社会统计、企业服务、要素保障等职责。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协助处置重大突发社会事件。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负责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入学,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发展学前教育等职责;负责卫生健康、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等职责。
(五)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职责。
(六)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职责。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
(八)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试试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具体内容待上级部门确定后予以明确。
(九)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业产业优化布局、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培育农产品品牌等任务;负责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森林防火,协助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农村水利、节水用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农林水项目管理。
(十)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传承和发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加强对文化古迹、传统村落等的保护与发展;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负责旅游服务工作。
(十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职责。
(十二)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十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计生、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建设服务中心协助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
四、联系我们
通信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三教寺北路18号一楼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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