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过渡性安置家庭困难人员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乡公开招聘一名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推荐与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南川区峰岩乡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4名,主要从事公路管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户口所在地峰岩乡,男女不限;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五)年龄要求: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六)人员类别:脱贫户。
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列入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一)村(居)干部。
(二)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有单位参保信息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现场提交资料填写报名表。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峰岩乡党的建设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审查。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者进行面试,对面试通过者予以聘用。
(四)招聘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乡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峰岩乡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务协议。
五、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
(一)工作时间:按照所负责区域工作情况适时进行安排。
(二)补贴标准:每小时23元,每月工作不超过44个小时。
(三)工作地点:峰岩乡。
(四)聘用期间的工资(补贴)标准,按南川区峰岩乡党委相关会议规定执行,同时办理意外保险。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应聘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它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简章由南川区峰岩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重庆市南川区峰岩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