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讨论决定镇村建设、镇村管理、镇村服务,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本镇集镇管理、镇村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靠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辖区内各方面的关系。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拔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上级派驻镇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新的经济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六)领导镇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镇村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参加镇村建设。
(七)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向 钟(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王华娟(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统计工作。
曹承福(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住房和村镇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
郑文亮(党委副书记):协助向钟同志处理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工会工作;分管党建、深化改革、财务(村财)、税收、金融、国资、审计、统计、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团委、妇联、最差行政效能乡镇大家评等工作。
蒋世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
张 楚(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负责政法工作。分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司法、行政执法、经济发展与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生态环境、通讯、电力、天然气、教育、卫生健康、市政管理、民政、残联、社保、就业、医保等工作。协助分管最差行政效能乡镇大家评。
卢志刚(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负责武装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交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畜牧水产、供销、气象、科技、科协、市场监管等工作。
梁明川(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人才、编制、老干部、团委等工作;分管机关、保密、档案、政务服务、信息宣传、党史、地方志、考核、老龄、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余泽敏(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宣传、统一战线、妇联等工作。分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舆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老体协等工作;协助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三、内设科室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重要文稿起草、交办督办、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等职责。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武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工会、团委、妇联、考核等职责。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协调、信息化、科技创新、农村经营管理、现代营销物流体系、电子商务、经济社会统计、企业服务、要素保障等职责。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负责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入学,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发展学前教育等职责;负责卫生健康、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等职责。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协助处置重大突发社会事件。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职责。
(七)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职责。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
(九)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管理及验收等工作;负责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扶贫信息的统计、扶贫信息宣传等工作。
(十)人大办公室。负责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决议决定执行的督促、检查;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等各项会议;负责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做好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相关工作;做好本辖区内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服务,以及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等工作。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业产业优化布局、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培育农产品品牌等任务;负责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森林防火,协助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农村水利、节水用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农林水项目管理。
(十二)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传承和发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加强对文化古迹、传统村落等的保护与发展;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负责旅游服务工作。
(十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职责。
(十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十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计生、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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