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保障畜牧产业发展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南川区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川动防部发〔2022〕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做好2022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时间安排
全镇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从9月10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11月上旬区动防办组织交叉检查验收和免疫效果抽样监测。
三、工作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性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基础免疫,做到应免尽免。根据《2022年南川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全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我镇对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鼓励散养户在基层兽医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自行免疫的可“代行免疫”,但必须严格遵守《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1)。开展免疫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
(二)抓好消毒灭源,净化养殖环境。按照预防与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秋防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动。各村要督促养殖场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各村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养殖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抓好源头防控,推进疫病净化。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是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路径,也是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要全方位做好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落实生产、引种、免疫、监测、检疫、隔离、消毒、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净化综合技术措施,有效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四)抓好宣传排查,提升防控能力。各村要通过微信、广播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增强养殖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要集中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排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和上报。
(五)抓好防疫监管,确保防控成效。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控成效。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全面推进“先打后补”,确保2022年年底前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全覆盖。
(二)强化工作保障。镇政府要积极组织协调,确保强制免疫工作经费(包括器械耗材、培训、劳务、人员防护、免疫副反应处置等经费)及时到位。镇畜牧兽医水产站要提前准备秋防工作所需疫苗、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防控物资,并规范做好物资入库、出库、收发台账等管理工作。
为确保秋防工作顺利完成,在秋防工作开展期间,镇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随时跟踪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完成较差的村要通报批评,并限期进行整改,对因防疫工作不到位而导致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或流行,给畜牧业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重庆市南川区河图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