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9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河图镇工作动员会召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杨明东同志强调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廖以敏同志就即将开展的巡察作了总体安排,河图镇党委书记向钟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河图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在职区管干部出席会议,河图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书记及主任、非公支部书记、镇辖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杨明东同志指出,巡察作为巡视在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体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守政治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增强政治责任,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
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廖以敏指出,巡察是区委交给巡察组和河图镇的一项共同政治任务,大家要准确把握巡察的对象和根本任务,明确巡察监督的主要内容、工作方式,共同做好巡察工作的相关事宜,高质量完成好巡察工作。
河图镇党委书记向钟就配合区委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表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切实保障巡察组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立行立改,把握契机,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据悉,区委巡察组在河图镇巡察期间(2023年9月12日至12月12日),设专门联系电话:17723868033(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邮政信箱:区委巡察办(南川区商务中心左副楼7楼);电子邮箱:cqncxcb@163.com。同时,在河图镇人民政府(河图镇司法所办公楼1楼)设置巡察工作联系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河图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区管干部、部门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河图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