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及基层治理一体化智治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统筹基层网格管理。承担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人大、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财政管理和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承担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承担平安综治、应急消防、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二)单位构成
独立编制机构数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人民政府(本级);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村居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215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569.0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93.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37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215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4.12万元,农林水支出10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7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569.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61.9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0.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32万元,比2025年增加19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47万元,比2025年增加7.1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增,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72.85万元,比2025年增加185.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乡镇工作、村级党组织活动、村社区干部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6万元,比2025年增加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主要用于合溪镇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比2025年减少2.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5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标准、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5年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用车频次;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3.02万元,比上年减少9.47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减少2人,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委托业务费。2026年委托业务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0.3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6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彭思竹 联系方式:023-71496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