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扶脱贫人员增收,经金山镇研究决定,报区就业中心审核批准,面向小河坝社区或长期居住在小河坝社区的脱贫人员中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推荐与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用工岗位类型
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工作岗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4.年龄要求: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54周岁以下。
5. 招聘人员类别:小河坝社区或长期居住在小河坝社区的脱贫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4月3日。
2.报名地点:金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3.报名要求:现场提交资料填写报名表。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脱贫人员证明等相关证件。
(二)资格审查
由金山镇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发展中心联合进行审查。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由镇党委、政府组织。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公示在镇公示栏。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镇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以及在考试前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金山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的工资(补贴)标准,按非全日制工资(补贴)标准执行,同时办理意外保险。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应聘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它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3.本简章由金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