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过渡性安置家庭困难人员就业,经冷水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公开招聘3名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审核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冷水关镇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3名。主要从事工作:交通协管、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公共环境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维护、道路维护、扶贫开发等。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4.年龄要求: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5.人员类别:农村脱贫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6.具有南川区冷水关镇居民户口,且常住冷水关。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至3月8日。
2.报名地点:冷水关镇便民服务办事大厅。
3.报名要求:现场提交资料填写报名表。
报名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建卡贫困户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冷水关镇便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联合进行审查。
(三)面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由镇政府组织。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面试结果。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以及在考试前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冷水关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补贴)标准,按区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办理意外保险。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应聘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它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3.本简章由冷水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