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人民政府是南川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有社会管理、发展经济、公共服务、基层建设等职能。
(二)机构情况
2017年末独立核算编制机构数5个,其中行政1个,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环境保护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重庆市南川区黎香湖镇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98.3万元,支出总计698.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704.6万元、下降50.22%,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征地拆迁划拨用地等政府性基金预算,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体制结算补助减少,同时增人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事业单位绩效高出部分、退休干部健康修养费等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减少704.6万元,下降50.22%,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征地拆迁划拨用地等政府性基金、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方面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98.3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31万元,占77.66%;项目支出155.99万元,占22.34%。
本部门2017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4.6万元,下降50.22%。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征地拆迁划拨用地等政府性基金预算,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体制结算补助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34万元,增加24.2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事业单位绩效高出部分、退休干部健康修养费等人员经费收入增加,结算补助增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4.6万元,下降50.22%。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征地拆迁划拨用地等政府性基金项目及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方面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34万元,增加24.2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事业单位绩效高出部分、退休干部健康修养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21万元,占总支出的50.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国防支出0.2万元,占总支出的0.03%,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是新增加基层民兵正规化建设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54万元,占3.66%,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7万元,占总支出的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健康修养费调标等人员经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07万元,占3.3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78万元,占总支出的3.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域旅游创建经费;农林水事务支出141.03万元,占总支出的2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1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高出部分等人员经费增加、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补助增加;住房保障支出34.4万元,占4.92%,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82万元,较上年增加88.8万元,主要原因是供养人员调资、增人增资以及事业单位绩效高出部分经费、退休干部健康修养费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6.49万元,较上年减少4.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会议事务、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广告宣传印刷等费用支出管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年末无结转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5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镇内行政执法以及各项业务检查等政府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9.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联系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58批次,4990人次,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8元,车均维护费5.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4.87万元,降低22.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会议事务、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广告宣传印刷等费用支出管理,提倡厉行节约,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尽最大努力压缩各项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9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家具、办公耗材等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要求积极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大力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培训和宣传等具体措施,提升了“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有效保障村(社区)基层组织、乡镇敬老院、村级党组织良好运转,乡镇两会顺利召开,村(社区)干部补助、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涉及支出预算60.32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8个,涉及支出60.32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638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