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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5892J/2023-00106 [ 发文字号 ] 木凉府发〔2023〕33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木凉镇
[ 成文日期 ] 2023-07-25 [ 发布日期 ] 2023-08-03

重庆市南川区木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凉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木凉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南川区木凉镇人民政府   

                                                   20237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木凉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各项部署,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南川辨识度、群众获得感的创新举措,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迭代升级、提质增效,努力争创第二批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及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扎实推进现代化新南川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健全体系化工作推进机制。按照中央要求、市级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级部署,完善基层法治观测点和法治观察员制度,配合做好制度推广工作。(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大观司法所)

(二)推进数智赋能法治化改革。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安排部署和推进整体智治的要求,坚持改革求变,加快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融合,广泛应用数字技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应用。监管职责进行清晰体现,为责任倒查、问责追责提供依据,确保监管不缺失。通过审查前置,使得公务业务活动都在制度约束下透明、规范、高效运行,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阳光运行。(责任单位:大观司法所、镇级各部门)

(三)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大观司法所、各村民委员会)

二、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四)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调研、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机制,统筹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编制工作,扩大公众参与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充分听取有关机关、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建议,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透明度。(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大观司法所)

(五)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废止与法规规章不协调、与上位法冲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大观司法所)

三、完善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优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镇重大问题决策机制。指导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全覆盖,村级依法依规处理问题。(责任单位:大观司法所、镇级各部门)

(七)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需、企业所想、基层所盼,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大观司法所、镇级各部门)

(八)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调整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大观司法所、镇级各部门)

四、加强执法协调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着力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派驻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深化乡镇扩权赋能行动,根据重庆市乡镇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乡镇赋权下放执法事项清单,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完善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单位:大观司法所,镇综合执法队)

(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公务执法仪,全过程执法记录,执行全市统一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和文书模板,接受上级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贯彻落实重点领域“免罚清单”。(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队)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政府行使行政权力自觉接受镇人大代表监督、政协委员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向镇人大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及时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做好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坚持权责法定,落实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认真做好“最差行政效能乡镇(街道)”大家评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责任单位:镇党政办、综合执法队)

(十二)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豁免公开负面清单,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适时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推进基层政务、惠民惠农资金等领域公开,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高公务人员知网、懂网、用网能力,大力推进网上政府建设。(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级各部门)

六、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十三)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级部署,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积极推进平台一体化、服务专业化、支撑数字化三大工程。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聘请,督促村法律顾问尽职履责。不断推进“法律诊所”建设,做亮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做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责任单位:大观司法所、镇平安办)

(十四)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持续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用好调解典型案例。开展涉企纠纷多元化解行动,积极推动商会调解。(责任单位:大观司法所、镇平安办、兴隆派出所)

全镇各部门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量化任务,严格工作责任,强化闭环落实。镇政府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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