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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5702K/2022-00104 [ 发文字号 ] 鸣玉府发〔2022〕64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鸣玉镇
[ 成文日期 ] 2022-10-09 [ 发布日期 ] 2022-10-09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线索摸排深度和广度。现制定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如下:

一、举报内容

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打着“老年旅游”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涉诈问题;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涉诈问题;以及其他养老领域涉诈问题。

二、举报奖励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尽量采用实名制,并如实登记联系电话、住址。凡属匿名举报的,应留下举报人具体联系方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视情节给予300元至800元的奖励。同一案件不重复计奖举报奖励奖金在被举报案件办理结案后支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3-71455055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切实筑牢识骗防骗心理防线,踊跃举报涉老诈骗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人民政府

                                          202210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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