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鸣玉镇属区级直属乡镇,职能职责包括: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机构: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108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211.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44.9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33.9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108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5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91万元,农林水支出292.3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3.96万元。支出预算比2024年减少211.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44.9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33.9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5.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81万元,比2024年减少21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49万元,比2024年减少344.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和单位分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人员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9.32万元,比2024年增加133.9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老党员补贴预算项目,村社干部及本土人才补贴调标,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乡镇工作、网格员补助、村级党组织活动、村社区干部补贴和办公、乡村振兴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一致;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在食堂用工作餐,减少支付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与2024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5.42万元,比2024年减少44.5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定额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3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9.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机要通信车1辆。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田甜 联系方式:023-6456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