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镇村建设、镇村管理、镇村服务,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本镇集镇管理、镇村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靠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辖区内各方面的关系。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拔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上级派驻镇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5、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新的经济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6、领导镇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镇村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参加镇村建设。
7、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二)单位构成
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1个,内设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在编人员18人,行政在编人员18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80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9.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108.14万元,主要是人员类经费拨款增加36.47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增加7.35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64.3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80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09.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9.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8.13万元,农林水支出227.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69万元。支出预算比2025年增加108.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3.8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4.3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9.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04万元,比2025年增加10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59万元,比2025年增加43.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行政新招录公务员1人,人员薪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1.45万元,比2025年增加64.3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三支一扶”人员经费项目,结转上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项目,减少了松材线虫项目、耕地恢复奖补资金项目,主要用于乡镇人大事务、党代表履职、村社组织运转、本土人才补助、老党员生活补贴、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等重点工作。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80万元,比2025年减少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和2025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比2025年减少2.4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万元,比2025年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车运行维护费,同时租赁社区巡逻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和2025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0.62万元,比上年增加7.3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委托业务费。
2026年委托业务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未预算业务委托费,所以与2025年保持一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4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车1辆。2026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登译 联系方式:023-7145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