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
现将《南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川新冠防组发〔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川新冠防组发〔2021〕1号
南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0〕21号)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聚集性反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健康出行提示。
1.开展健康管理提示。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配合,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电视等方式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发布疫情防控告市民书,引导群众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引导错峰旅游,准备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健康证明。国内旅游尽量选择自驾游,减少与陌生人接触,不提倡境外旅游。离渝旅行归来第一时间向单位、所在居委报备。
(二)坚持“人”“物”同防。
2.落实重点人员闭环管理。由区委政法委负责,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和近期返南从事进口食品物流搬运、集中隔离点、海关口岸、发热门诊、外卖配送等特殊行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排查。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发现以上重点人员,由本单位安排车辆,第一时间送至新城外科医院集中隔离点开展核酸检测。落实闭环管理,对境外直接返南人员,进行28天健康管理并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对区外已管理的境外来南、返南人员,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执行集中隔离7天并核酸检测阴性后,再居家隔离7天管理。对特殊行业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可自由流动;区政府外事办负责对来南外籍人员的防控政策解释工作;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要加强酒店、宾馆、民宿入住人员登记报告制度,对所有入住人员必须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向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告(联系电话:71412110);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返乡人员排查和健康服务,通过短信、宣传栏、LED拉底字幕等方式提示返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落实网格化管理。各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关注“南川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动态了解中高风险区域变化。
3.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各乡镇(街道)要落实集中隔离点的“点长负责制”,落实隔离点生活保障,细化分区、分通道措施,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按照“一批一消毒”的原则,定期开展消毒;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隔离点分区、分通道措施进行技术指导,负责隔离对象的医学管理观察、医疗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对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和环境定期核酸检测,并对集中隔离场所消毒开展指导工作。
4.加强冷链环节疫情防控。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消毒措施,设立监管首仓,不断完善全链条追溯体系,严格境内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所有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到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四必备”。加强冷链从业人员、进口货品从业人员管理,强化每日健康监测,落实闭环管理措施,降低传播风险。
5.有序推进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科学设置接种点,落实医疗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员积极配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按国家要求,按时完成接种任务。
(三)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6.严格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减少不必要出行,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在南过节,确需离南的应征得单位同意。
7.严格做好大型活动疫情防控。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和活动,需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做好严格的疫情防范措施。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冬春季重大活动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0〕62号)标准,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
8.加强重点人群流动引导。鼓励各单位推行弹性休假,引导人员错峰离南返南。由区教委负责安排区内学校学生错峰离校,提醒师生避免到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与服务,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保障,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定期消杀等防疫措施。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返乡农民工做好信息收集,尽量劝说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区交通局负责配合区人力社保局做好专车接返工作。
(四)合理安排各类活动。
9.合理安排文旅活动。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要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暂不审批马拉松等人员密集型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各类联欢会、音乐会合理确定现场观众人数。由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加强对影剧院、网吧、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人数管控,原则上不得超过所接纳消费者核定人数的75%,严格执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定期消杀等防疫措施。
10.合理安排购物活动。由区商务委负责对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瞬时客流量进行限制,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严格执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定期消杀等防疫措施;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11.合理安排政务活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大型演出以及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年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尽量召开视频会议,严格控制会场人员规模,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12.合理引导群众聚集活动。由区卫生健康委和区委宣传部共同负责加强健康教育。倡导群众就地过节,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拜年。加强农村地区健康宣传工作,减少返乡人员聚集、聚餐等活动。
(五)降低旅行路途风险。
13.加强交通站点管控。针对春节期间运力紧张区段,由区交通局负责,增加运力安排,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超员率。落实客车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各车站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科学调度客流班次,切实降低人员密度。
14.加强交通工具防护。由区交通局负责,做好长途汽车、出租车、公交车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驾驶员每日健康监测,规范个人防护,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要求旅客进出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和乘坐长途汽车、出租车、公交车时佩戴口罩。
15.提供便利化服务。由区交通局负责,优化交通管控措施,为自驾群体返乡返岗提供便利。扩大“无接触”售票服务,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根据客流变化开足长途汽车站检查通道。由区公安局负责开展宣传,鼓励出入境人员通过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减少出入境办证场所人员聚集。
(六)抓好重点场所管理。
16.抓好医疗机构管理。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强化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严格规范发热门诊诊疗流程,落实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所有新住院病人及其陪护人员,必须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制度和规范,医疗机构应当在急诊抢救室、手术部(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并实行单间安置。坚持医患同防。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培训,严格做好隔离病区医疗废弃物存放及无害化处置。
17.抓好公共场所管理。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需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进行体温检测;各类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均应开展每日健康监测,佩戴口罩,严格洗手消毒。按照行业主管责任,由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酒店定期消毒工作,并结合实际设置“一米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餐饮行业监管力度,工作人员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厅应配备一次性餐具和公筷公勺;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星级酒店、民宿、KTV、影剧院等室内娱乐场所消毒工作。
18.抓好景区管理。区文化旅游委应实时公布各景点余票信息,提醒预约购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日常清洁消毒。要落实游客体温检测、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佩戴口罩等措施,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落实每日健康监测;由区公安局、区交通局配合强化景区、商业街区、重要道路口岸等区域人流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群众出行指引,最大限度减少人流、车流聚集。
(七)科学监测预警。
19.强化医疗机构发现报告。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持续加强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培训,提高诊断识别能力,在发热门诊等接诊中要加强流行病学史询问,一旦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要第一时间按程序及时报告。
20.建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民政、公安、司法、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落实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各乡镇(街道)继续实施网格化常态化管理,保持疫情防控专班力量,对纳入社区管理的人员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监测,开展信息摸排和报告;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长途汽车站、商场超市及影院剧场、图书馆、健身场所、景区、酒店宾馆等人员聚集场所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制度;全区所有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人员实名登记制度,每日将信息上报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反馈至区委政法委统筹,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追踪病人。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强督促城镇小区的防控措施落实,坚持对进入人员测体温、外来人员及车辆登记制度(同时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定期做好环境、电梯的消毒。一旦发现疑似症状者,立即拨打120送医诊断。
21.落实常态化核酸抽检。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商务、民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严格按照《南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南川新冠防组办发〔2021〕2号)要求,落实18类重点人群、5类环境、2类物品常态化监测,尤其要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出入境关口人员、外卖配送人员、物品和环境的定期检测,严防疫情输入。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合力调配力量,按时完成常态化监测任务。
22.强化风险研判。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元旦至春节期间由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牵头,每周组织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和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大数据分析等领域专家开展一次风险研判,分析有关数据信息,综合研判疫情趋势,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和预警响应建议,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八)做好各项准备。
23.做好人员准备。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配备足够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调集、快速处置。区卫生健康委要合理调整医疗资源,节假日期间新冠肺炎病例定点收治机构和床位设置保持不变,要强化医务人员配备,保障节假日期间日常诊疗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提升农村地区疫情处置能力,加强村医、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防护和诊疗技能培训,通过医联体等方式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二级医院的对口联系机制;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24.做好物资准备。由区卫生健康委按照秋冬季疫情防控方案做好防护等医用物资储备;区商务委加强市场生活物资动态监测,保障节假日期间生活物资供给;区经济信息委做好通信保障和医用物资应急采购;区城投集团、区供电公司、渝川燃气公司负责水、电、气保障。
(九)快速处置疫情。
25.科学有序处置疫情。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疫情,第一时间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疫情处置工作导则,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疫情蔓延扩散。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和春节流动人员增多双重因素叠加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时刻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即日起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措施不放松,全力迎接疫情防控的又一次大考。
(二)严格落实责任。按照“政府主导、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控资金;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落实物资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督促检查。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牵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1.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维码
2.南川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3.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查询流程
附件1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维码
附件2

南川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3
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查询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