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城街道办事处属区级直属单位,是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行政单位。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通过法定委托或授权,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及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社会管理工作、社区建设工作、经济发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3年独立编制机构数8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7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入总计403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85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了宏能煤矿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补助资金,农综改革资金等项目资金。支出总计403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85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了宏能煤矿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补助资金,农综改革资金等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
2023年度收入合计403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85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了宏能煤矿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补助资金,农综改革资金等项目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3.03万元,占99.9%;其他收入1万元,占0.1%。
3.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403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85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了宏能煤矿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补助资金,农综改革资金等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220.14万元,占55.1%;项目支出1813.89万元,占44.9%。
4.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33.03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361.18万元相比,增加671.85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了宏能煤矿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补助资金,农综改革资金等项目资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033.03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361.18万元相比,增加671.85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了宏能煤矿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补助资金,农综改革资金等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3.03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8.18万元相比,增加684.85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了宏能煤矿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补助资金,农综改革资金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5.95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死亡抚恤金、一次性退休补贴,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网格员经费等项目资金。
2.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3.03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8.18万元相比,增加684.85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增加了宏能煤矿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补助资金,农综改革资金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5.95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死亡抚恤金、一次性退休补贴,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网格员经费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44万元,占4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6.94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65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死亡抚恤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准备期职业年金、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及社保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87.04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保险基数调整。
(5)节能环保支出285.00万元,占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宏能煤矿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补助资金。
(6)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农村生活垃圾奖补资金。
(7)农林水支出1249.10万元,占3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5.79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本土人才补贴、农综改革资金等。
(8)住房保障支出122.00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8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0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将公用经费中用于支付2022-2023年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划至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6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48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公用经费减少,将公用经费中用于支付2022-2023年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划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9万元,下降36.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0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文件要求,“三公”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3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7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车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2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97.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7人,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严控会议规模,开展无纸化会议,控制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万元,增长138.3%,主要原因是本年为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开展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27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和事业公用经费之和,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的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单位3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9项,涉及资金1813.8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表见表格。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