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南城街道办事处属区级直属单位,是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行政单位。
(一)职能职责
经济发展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公共管理职能、公共安全职能。
主要职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1年独立编制机构数8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7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2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0.65万元、减少20.8%,主要原因是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本土人才补贴等收入增加、体制结算补助、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减少、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减少。支出总计2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0.65万元、减少20.8%,主要原因是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本土人才补贴等支出增加、体制结算补助、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减少、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减少。
2.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2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0.65万元、减少20.8%,主要原因是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本土人才补贴等收入增加、体制结算补助、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减少、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6.78万元,占99.8%;其他收入5.22万元,占0.2%。
3.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2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0.65万元、减少20.8%,主要原因是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本土人才补贴等支出增加、体制结算补助、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减少、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120.01万元,占72.1%;项目支出821.99万元,占27.9%;
4.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3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9万元,减少17.2%。主要原因是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本土人才补贴等收入增加、体制结算补助、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36.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9万元,减少17.2%。主要原因是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本土人才补贴等支出增加、体制结算补助、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9万元,减少17.2%。主要原因是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本土人才补贴等收入增加、体制结算补助、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20万元,增加12.7%。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项目、基层示范所建设项目和体制结算补助资金等。
2.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9万元,减少17.2%。主要原因是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本土人才补贴等支出增加、体制结算补助、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20万元,增加12.7%。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项目、基层示范所建设项目和体制结算补助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4.98万元,占3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28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项目、基层示范所建设项目和体制结算补助资金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25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5.91万元,占1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97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增加企业老复员生活补助、死亡抚恤金、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和社保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66.32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社保基数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299.26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6)农林水支出768.59万元,占2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37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调标、本土人才补贴调标、增加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经费等。
(7)住房保障支出127.69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0.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7.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万元,减少0.1%,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死亡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9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行政死亡1人、新招录1人,事业新招录2人,调入2人、退休1人,增加3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9万元,下降60.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6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文件要求,“三公”经费减少。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8.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万元,减少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到上级部门联系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等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69万元,下降96.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6万元,下降92.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70人,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4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9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文件要求。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2万元,减少16.9%,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会议次数和参会人员,压缩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92.9%,主要原因是增加街道干部履职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职工心理疏导培训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790.6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表见表格。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2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