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村宅基地审批按照禁建区域、控建区域和一般区域实行分区域管理。
1.禁建区域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严格保护的区域或不适合居住的区域。
禁建区域范围: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域;
②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域;
③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
④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50米(立交桥匝道不少于5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
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从最外侧钢轨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临高速铁路不小于50米,临干线铁路不小于30米,临支线、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不小于15米;
⑥地质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和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区域;
⑦电力、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等设施安全规定区域;
⑧供水设施安全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
⑨法律、法规禁止建设的其他区域。
禁建区域内原则上禁止一切宅基地审批。对鉴定为D级危房,或确实无法居住的,各乡镇(街道)应切实加强用地、规划管理,有序引导居民迁出禁建区域进行选址建设。对于暂时不能搬迁的原住居民,可以有过渡期,过渡期内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的情况下,允许修缮生产生活以及供水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
2.控建区域指根据法律法规或近期建设需要限制宅基地审批的区域。
控建区域范围:
①城市规划区所涉及的村(居),乡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所涉及的村(居);
②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
③重点旅游公路两侧200米建筑控制区,具体为:景城乡融合发展连接道路、南川城区至金佛山景区旅游快速通道、南川城区至大观旅游快速通道、金佛山南坡旅游公路、山王坪片区旅游公路、金佛山天马旅游公路、金佛山南坡景区旅游道路、金佛山南坡生态旅游环湖公路、金佛山北坡上山旅游公路、三泉至梨坪旅游公路、神龙峡至金佛山西坡旅游公路、水江至白马旅游公路、乾丰湖水库至涪陵新村互通公路、黎香湖镇至乾丰镇公路、乾丰湖环湖公路、山王坪镇望坪至山王坪旅游公路、石溪互通至乾丰湖公路、山王坪互通—马嘴—落星—金佛山东服务区—水源环线公路、山王坪长土—马嘴—石良河水上星球景区连接道路、山王坪—莲花—落星村—老将岩道路;
④铁路线路控制区域,从最外侧钢轨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临高速铁路大于50米、小于或者等于60米,临干线铁路大于30米、小于或者等于40米;
⑤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的区域;
⑥市、区级重点项目区域。
在控建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各乡镇(街道)应切实加强用地、规划管理,尽量引导居民入住规划的集中居民点,并从严控制零星散户新占地、原址扩建及原址改建建房。确需零星审批农村宅基地的原住居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的情况下,允许修缮生产生活以及供水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铁路、重点旅游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等专门管理区域,以及土地储备、重点项目建设区域的农村宅基地审批,乡镇(街道)在进行审查前应征求所涉区域管理单位意见。
3.一般区域指除禁建区域和控建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一般区域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各乡镇(街道)应从严控制零星散户新占地建房,尽量引导入住规划的集中居民点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