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及基层治理一体化智治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统筹基层网格管理。承担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人大、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财政管理和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承担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承担平安综治、应急消防、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二)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行政编制38人,工勤1人,在职实有人数行政35人,工勤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2054.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4.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408.7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08.7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2054.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78.8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81.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2.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35.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45.3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82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3.10万元。支出预算比2025年增加408.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7.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61.4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4.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4.70万元,比2025年增加40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34万元,比2025年增加47.2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保险、公积金调标等人员经费增加37.76万元,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公用经费增加9.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45.36万元,比2025年增加361.46万元,主要原因是比2025年增加了基层治理(平安及法治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等项目,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乡镇工作、村级党组织活动、遗属补贴、农村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松材线虫除治、社区网格员补贴、本土人才补贴、村(社区)干部补贴和办公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3.50万元,比2025年减少7.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2.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公务接待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比2025年减少4.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油卡管理制度,加强维修监管和线下报销审核,公车运行维护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2.67万元,比2025年增加9.51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委托业务费。2026年委托业务费137.05万元,比2025年增加137.04万元,主要原因为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上年结转56万元,基层治理(平安及法治建设)上年结转81.04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5.3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综合执法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2026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邵娇 联系方式:023-7144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