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二)机构设置
2020年独立编制机构数6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5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退役军人事务站、重庆市南川区楠竹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099.8万元,支出总计1099.8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8万元、增加15.2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缴费基数增加。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8万元、增加15.2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缴费基数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0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8万元、增加15.2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缴费基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6万元,占99.6%;其他收入4.2万元,占0.4%。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8万元、增加15.2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缴费基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97.9万元,占81.6%;项目支出201.9万元,占18.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5.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1.6万元,增加14.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缴费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1万元,增加11.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缴费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95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缴费基数增加。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1万元,增加11.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缴费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增加68.95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缴费基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2万元,占4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3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1.4万元,占1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30.3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标增加。
(5)农林水支出262.3万元,占2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及村干补贴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54.6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绩效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缴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9万元,增长91.7%,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资金增加。本年支出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资金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坚持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减少接待开支,严禁公车私用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较上年决算都略有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但由于公车年久,维修费用较往年有所增加,所运行维护成本只略有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使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都有所减少。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万元,减少26.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上级部门联系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周边乡镇接洽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98批次23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3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有所增加,人员的增加引起差旅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乡镇开展人大工作监督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人员和培训次数的减少。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保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5.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1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5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绩效自评表见表格
2.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执行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76名老党员生活补贴9.8万元。二是全年享受生活补贴人次达906人次,老党员满意度达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464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