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分类示范村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分类示范村
建设方案
根据《重庆市南川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任务的通知》(南川垃圾分类办发〔2024〕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高村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投放准确率,逐步实现源头减量,在已建成汇龙、龙马、玉龙3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的基础上,新建飞龙、龙溪、龙园3个垃圾分类示范村,2024年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二、建设内容
(一)配置分类投放设施
从便利居民投放、便于实现垃圾分类实效出发,结合不同场所各类垃圾的产生量、产生频率合理配置分类设施。村民聚居点、集中投放点应配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村委会、广场等公共场所应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农户家庭宜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二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每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应建有标准化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若干两分类、三分类集中投放点,分类垃圾桶摆放地面要硬化,桶身颜色标识要准确。
(二)健全分类收集体系
每个垃圾分类行政村要设置积分兑换超市或可回收物收集站点,乡镇集镇设置可回收物收集站,每月定期至行政村收运可回收垃圾;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沤肥池、堆肥房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健全有害垃圾储存、运输方法和管理措施;以“户集、村收、镇(乡)转运、区域处理”模式进行收运处理其他垃圾;配置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三)组织实施分类处置
1.可回收物(金属、玻璃、纸张、衣服等):按照“便捷、便民、规范、高效”原则建设可回收物收集站点,一个行政村不少于1个积分兑换超市或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一个乡镇不少于1个可回收物收集站;可回收物收集站点注重结合供销物资网点、农膜回收网点等进行布局。
2.厨余垃圾(剩菜剩饭、食用油脂、废弃蔬菜、植物枝叶等):农户居住分散的地区,鼓励农户对厨余垃圾进行还田还土,或者饲养家禽牲畜;农户居住集中的地区,可采取沤肥、机械成肥、生物成肥等方式,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村内处理,沤肥池要有安全标识。
3.有害垃圾(过期药物、废旧电池、各类过期化妆用品等):建立健全有害垃圾储存、运输方法和管理措施。
4.其他垃圾(一次性餐具、破碎陶瓷、餐巾纸等):该类生活垃圾按照现行集中收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建立稳定分类队伍
根据行政村人口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收集需求配足配齐管理员、保洁员、转运员,建立镇、村、社三级指导员队伍,具体负责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分类技术的培训指导。每个行政村配备至少1名指导员。镇级指导员指导行政村开展指导员队伍建设、管理,现场指导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指导员承担对辖区居民的培训、宣讲任务,参与户外宣传或入户宣传每周不少于1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高峰期),引导辖区居民进行源头分类;及时填写基础台帐、工作台帐、问题台帐记录,存档备查。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请各村务必高度重视,新建村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行政村建设标准》(附件2)相关内容和要求,召开村级或村民小组会议专题部署,制定建设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打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已建设完成的村要加强设施设备(分类设施、积分超市、宣传标语等)的管理维护,做好积分超市的规范运行,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台账,切实发挥好垃圾分类示范作用。
(二)强化宣传引导。在镇、村委会大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插牌及乡村小喇叭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员培训,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院坝、进农家,形成“会分类、愿分类、分到位”的垃圾分类氛围,每个分类行政村固定式宣传标语不少于3副、宣传样式不少于3种。
(三)强化建设标准。要建立健全垃圾治理、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并上墙,要将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标准图集》(附件4)要求建设标准化四分类集中投放点,制定统一宣传标语,要求一定区域内样式、颜色要统一。按照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行政村建设评分标准(修订版)建设,确保通过市级验收;如未通过市级验收,来年将扣减农村环境治理奖补资金。
(四)规范资金使用。每个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下达资金2万元/村,并纳入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资金支出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施工单位或补贴对象),严格在资金使用范围列支,严禁将资金划拨到村居委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