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过渡性安置家庭困难人员就业,经庆元镇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公开招聘1名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推荐与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庆元镇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4.年龄要求: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5.人员类别:农村脱贫人员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6.具有庆元镇城乡居民户口。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2.报名地点:庆元镇社保所办事大厅。
3.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庆元镇社保所进行审查。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由镇党委、政府组织。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公示在镇社保所公示栏。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1名为拟聘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镇社保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以及在考试前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庆元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补贴)标准,按南川区就业局关于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及庆元镇党委政府决议执行。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应聘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它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3.本简章由庆元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