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独立编制机构数6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928.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0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拨款减少11.27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0.8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928.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84.69万元,文化与旅游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7.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75万元,农林水163.62万元,住房保障41.3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1.2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8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08万元,比2023年减少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86万元,比2023年减少11.2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基数调标,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6.22万元,比2023年减少10.86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经费、村(社区)运转经费、本土人才补贴标准提高,减少了农村厕所改革资金。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人大监督、村级党组织活动、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补贴、村社办公等重点工作。
庆元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3.6万元,比2023年年初减少0.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2万元,比2023年减少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比2023年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减少公车使用频率;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7.25万元,比上年减少22.05万元,主要原因为定额公用经费标准降低,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8.0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垃圾压缩车1辆。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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