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1年独立编制机构数6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5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943.81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27.36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2020体制结算、基层政权建设等50.56万元;二是在职人员津补贴提标、一次性退休补贴等增加6.6万元;三是减少抗疫特别国债安排27.9万元;四是减少国家卫生乡镇一次性补助经费20万元;五是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17万元;六是减少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13.71万元;七是其他收入减少5.91万元。2021年度支出合计943.81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27.36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20体制结算、基层政权建设等50.56万元;二是在职人员津补贴提标、一次性退休补贴等增加6.6万元;三是减少抗疫特别国债安排27.9万元;四是减少国家卫生乡镇一次性补助经费20万元;五是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17万元;六是减少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13.71万元;七是安全生产考核、疫情排查防控经费、耕地保护经费等减少5.91万元。
2.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94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6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20体制结算、基层政权建设等50.56万元;二是在职人员津补贴提标、一次性退休补贴等增加6.6万元;三是减少抗疫特别国债安排27.9万元;四是减少国家卫生乡镇一次性补助经费20万元;五是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17万元;六是减少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13.71万元;七是其他收入减少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2.49万元,占总收入的99.8%;其他收入1.32万元,占总收入的0.2%。此外,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3.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94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6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20体制结算、基层政权建设等50.56万元;二是在职人员津补贴提标、一次性退休补贴等增加6.6万元;三是减少抗疫特别国债安排27.9万元;四是减少国家卫生乡镇一次性补助经费20万元;五是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17万元;六是减少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13.71万元;七是安全生产考核、疫情排查防控经费、耕地保护经费等减少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1万元,占总支出的81.5%;项目支出174.71万元,占总支出的18.5%。
4.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42.4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45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20体制结算、基层政权建设等50.56万元;二是在职人员津补贴提标、一次性退休补贴等增加6.6万元;三是减少抗疫特别国债安排27.9万元;四是减少国家卫生乡镇一次性补助经费20万元;五是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17万元;六是减少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13.71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42.4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45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20体制结算、基层政权建设等50.56万元;二是在职人员津补贴提标、一次性退休补贴等增加6.6万元;三是减少抗疫特别国债安排27.9万元;四是减少国家卫生乡镇一次性补助经费20万元;五是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17万元;六是减少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13.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6.45万元,增幅0.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20体制结算、基层政权建设等50.56万元;二是在职人员津补贴提标、一次性退休补贴等增加6.6万元;三是减少国家卫生乡镇一次性补助经费20万元;四是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17万元;五是减少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13.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50.69万元,增幅12.3%。主要原因是结算补助、选举经费、基层政权建设等增加。此外,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6.45万元,增幅0.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20体制结算、基层政权建设等50.56万元;二是在职人员津补贴提标、一次性退休补贴等增加6.6万元;三是减少国家卫生乡镇一次性补助经费20万元;四是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期临时性补助17万元;五是减少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补助、脱贫攻坚普查专项经费等13.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50.69万元,增幅12.3%。主要原因是结算补助、选举经费、基层政权建设等增加。此外,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71万元,占4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9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调标;二是增加结算补助、选举经费、基层政权建设等项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58.19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0.85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7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二是人员退休1人,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4)卫生健康支出25.82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1人,缴存基数减少。
(5)农林水支出186.15万元,占1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5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二是村社干部补贴调标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48.77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人员退休1人,缴存基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7.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14.92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人员减少,津贴补贴、基本工资等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25.83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取消下乡补助,差旅费实报实销,单位职工凭会议通知等报销差旅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3.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0.3万元,下降2.2%;较上年支出数减0.1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节能减排,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8万元,主要用于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0.1万元,下降1.5%;较上年支出数减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节能减排,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
公务接待费7.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0.18万元,下降2.5%;较上年支出数减0.0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8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4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0.05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0.06万元,减少3.2%,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12.21万元,下降8.8 %,主要原因是取消下乡补助,差旅费实报实销,单位职工凭会议通知等报销差旅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必须公开内容)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3.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9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价结论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表见表格。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16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