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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4008685833F/2021-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南川区石墙镇
[ 成文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重庆市南川区石墙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二)单位构成

2021年独立编制机构数6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石墙镇农业服务中心、石墙镇文化服务中心、石墙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石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石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3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1万元,农林水支出168.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5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9.4万元,比2020年增加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81万元,比2020年减少10.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镇在职人员较2020年减少2人,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相应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1.59万元,比2020年增加11.58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干部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增加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等,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乡镇工作、村级党组织活动、文化站免费开放、村社区干部补贴和办公等重点工作。

石墙镇人民政府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3.9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08万元,比2020年调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7.3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66万元,比2020年调整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接待批次及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42万元,与2020年调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相关规定,节能减排,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6.74万元,比上年减少5.2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镇在职人员较2020年减少2人,定额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金额248.8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2552平方米,车辆3辆,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1年拟购置固定资产45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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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殷广宇 联系方式:1389673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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