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二)机构设置。
2018年独立编制机构数5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4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环境保护与村建规划建设管理站、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社会保障服务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我镇2018年度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485.68万元,支出总计4,485.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1.63万元、增长158.6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485.6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751.63万元,增长158.6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7.13万元,占96.24%;其他收入168.55万元,占3.76%。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48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1.63万元,增长158.6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34.77万元,占38.67%;项目支出2,750.91万元,占61.3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31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3.08万元,增长148.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2.33万元,增长160.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1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3.08万元,增长148.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2.33万元,增长160.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4.79万元,占64.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1.30万元,增长314.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90万元,占0.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11.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5.61万元,占8.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49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68万元,占1.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城乡社区支出100.69万元,占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1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831.68万元,占19.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3.09万元,增长119.68%,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事一议资金、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95.78万元,占2.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其他支出20.00万元,占0.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6.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3.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70万元,增长12.29%,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平时考核、人员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5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0万元,增长26.76%,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调标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彩票公益金支出。本年支出2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扶贫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2.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0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0万元,下降3.53%,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018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3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4.7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64.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上级部门联系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调研工作、与周边乡镇接洽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用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760批次8,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79.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1万元,下降17.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勾臂车、垃圾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房屋面积3998平方米,价值283.3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998平方米,价值283.31万元。
通用设备数量345,价值192.37万元,专用设备数量39,价值4.8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办公耗材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66.35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镇2018年度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共20个,全年预算数总量766.3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66.35万元;全年执行数总量672.8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72.85万元。其中包括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356万元,大龙社区硬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区级财政收回2.5万元,大顺村、石茂村、辉煌村项目没有完成,待完工验收后再拨付91万元;所以全年执行数比全年预算数少93.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146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