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二)单位构成
2021年独立编制机构数7个,其中有行政1个,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水江镇农业服务中心、水江镇建设服务中心、水江镇文化服务中心、水江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水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江镇退役军人事务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39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9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36.84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32.38万元,公用经费增加9.53万元,人员经费增加94.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39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32.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05万元,农林水支出66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6.8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4.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2.3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4.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61万元,比2020年增加13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7.48万元,比2020年增加104.4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7.13元,比2020年增加32.38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干部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乡镇工作、村级党组织活动、乡镇敬老院管理、村社区干部补贴和办公等重点工作等。
2020年水江镇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公开数减少20.5万元,比2020年预算调整数减少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公开数减少14.5万元,比2020年预算调整数减少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2020年预算公开数减少6万元,比2020年预算调整数减少0.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政府开展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规范公务车使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6.76万元,比上年增加8.07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进行了调整,定额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金额612.38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6179平方米,车辆5辆。2021年拟购置固定资产44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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