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工作动态;
2.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镇政府领导简介、主管或分管工作;
4.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
5.本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nc.gov.cn/qzfjz_197/sjz/)。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主要通过该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线下渠道
(1)政务公开专区。公众可以在政务公开专区(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南陵大道398号)查阅本机关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栏。在水江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南陵大道398号)通过张贴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指南附件中下载。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南陵大道398号一楼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递。收件人: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收件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南陵大道398号一楼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邮政编码:408403。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注意事项
1.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对一些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申请人要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单位和工作机构
主管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工作机构: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南陵大道398号一楼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71466013(传真同号)。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