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安办调研南川区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南川区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南川道安办〔2024〕60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要督促全面清患。针对夏季高温、自燃爆胎事故多发风险,6月底前,各村委、镇道安办、规环办等相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要督促道路客车运行责任人和辖区货运企业对营运车辆的制动、转向、轮胎和油电路等重要部位安全性能以及灭火设备、应急破窗锤等设施设备进行1次专项排查,最大限度降低车辆自燃、爆胎和机械故障事故风险。同时,加强人车隐患动态排查清理,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重要节假日前应开展1次,并及时督促整改。
二要强化动态监控。各村委、镇道安办、规环办等相关单位督促辖区货运企业合理设置超速和疲劳驾驶限值,建立并落实企业内部奖惩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处罚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内部叠加处罚,对于屡教不改的驾驶人责令停工直至辞退处理。同时,督促用好车内视频监控,加强自查自纠,对“驾车时拨打接听电话,吸烟、分心驾驶”等异常行为多发驾驶人,企业应重点关注并加强内部惩处。
三要加强联合检查。以辖区事故多发、违法突出的“三客一危”为重点,联合派出所、公巡大队等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客货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处于良好状态、车辆例保例检、驾驶人安全教育、出站出厂前“四态”检查、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安全管理制度。
四要加强约谈提醒。7月中旬前,镇道安办、规环办对辖区经营企业进行1次联合约谈,督促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对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培训。
二、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委、镇道安办、规环办、农服中心、南平派出所、公巡队等行业部门单位要按职责,抓好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提升我镇道路安全通行保障水平。
一要加快纳入年度计划隐患治理。镇道安办牵头对纳入年度治理计划的4处已完成治理的道路,要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治理成效。
二要加强通客通校隐患攻坚治理。镇道安办要对已完成治理的通客通校道路逐一复盘、确保治理到位。
三要加强季节性道路隐患动态排查。镇道安办牵头对辖区漫水路桥开展一次治理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及公示牌完好情况,并核对管控人员名单信息,发现设施损坏和信息变动的,及时修复完善和备案更新。
三、加强涉旅涉生交通安全管控
一要加强“两非一租”安全监管排查。各村委、镇道安办、规环办等行业部门要按职责,加强对进入我镇的“两非一租”车辆排查管控力度,坚决防止非营运车辆流入客运市场。已经发现及时处置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二要加强涉旅涉生运输管理。镇文化站牵头汇同各村委,借助劝导站要塞,加强对进入我镇的旅游包车安全监管,查看是否严格落实“五不租”(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要求,严禁租用“两非一租”等未取得客运经营许可车辆运载旅客进入我镇。学校监管部门要加强神童镇中心小学校用车安全管理,参照旅行社用车“五不租”要求,督促通过正规渠道租用符合资质车辆,严禁使用租赁大客车等无道路客运资质车辆运输学生。要督促学校加强暑假前集中放假、暑假后集中返校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协调交通部门加大道路客运运力投放,加强师生暑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得乘坐超员、违法载人、非法营运车辆。镇文化旅游、学校监管的部门要对违规租用禁用名录车辆、用车“五不租”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的旅行社、学校,要加强联合约谈督办整改。
三要加强联合执法打击。即日起至9月底,结合区道安办《关于开展全区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南川道安办〔2024〕56号)要求,逢5、逢10开展全市“交安”联合执法行动,针对性加强货车、旅游包车、非营运大客车、7座以上面包车等涉旅重点车辆路面检查力度,重点整治货车超限超载,“两非一租”车辆违规参与旅客运输、网约车违规运营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农村地区交通违法整治
各村委、镇道安办要督促用好农村“6+5”支力量,督促劝导员规范上岗上勤、有效履职作为,加强农村交通突出违法整治。
一是加强上路检查和委托执法。镇道安办、南平派出所和公巡大队每周要开展不少于2次上路或驻站执法,每次不少于3小时,重点加强“一早一晚”群众集中出行重点时段和连接热门网红打卡点、场集镇、采摘园、种植园、农家乐等重点路段的路面执法检查,严查严处超员违法、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派出所每周工作日和周末两个时段均应有执法战果。
二是加强赶集赶场时段执法整治。镇道安办、南平派出所和公巡大队要严格落实逢赶集赶场必有整治安排的勤务要求,严查严处客运车辆、面包车、摩托车超员,低速货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严防“两违”违法肇事。
三是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镇道安办每天检查摩托车、低速电动车,同时,要采取电话提示、上门入户等方式,对辖区三轮车(含三轮电动车)、四轮低速电动车车主及驾驶人进行一次“点对点”或“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要加大力度打击三、四轮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
四是加强交通违法劝导提示。农村专职劝导站一周上岗不少于5天,每天上岗工作不少于6小时,对通往网红打卡点、夏季露营避暑场所的劝导站周末、节假日务必在岗在位认真履职,逐车登记,其他劝导站落实赶集日、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必须上岗的勤务要求,每天上岗工作不少于4小时,重点加强集中出行时段的上岗履职,积极对过往车辆开展检查、劝导、提示,严防违法车辆出村、出镇。
五、加强夏季务工集中出行管控
一要加强滚动摸排。6月底前,各村委要会同镇道安办、农服中心等部门,以夏粮采收、土建工程等为重点,在前期摸排基础上开展一次农村用工大户滚动摸排,摸清务工出行人数、出行方式、出行时间、出行线路等,建立台账清单,明确管控责任,纳入重点监管。
二要加强执法管控。根据辖区农村群众务工出行规律特点,在通往各类种植场、工地、园区等集中务工出行道路,镇道安办组织“6+5”支力量有针对性上路执法劝导,严管两三轮摩托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面包车、拖拉机等高风险车型。
三要每月宣传警示。镇道安办每季度对辖区集中务工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上门警示,严禁用工单位使用低速三四轮车运输务工人员,严禁车辆超员、违法载人。
六、加强道路交通应急联动处置
各村委、镇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完善应急协作联动机制,针对夏季汛期可能遭遇恶劣天气影响道路通行或其他突发交通状况,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抢险车辆、装备、人员等应急管理力量准备。加强巡查排查,一旦出现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突发情况,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快速稳妥处置,严防多车事故、群伤事故、二次事故发生。
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