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建设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区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与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作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行政单位1个: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人民政府,二级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89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6万元,增幅1.7%,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补助。支出总计89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6万元,增幅1.7 %,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补助。
2.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89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6万元,增幅1.7%,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补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1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其他收入0.62万元,占总收入0.1%。
3.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89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6万元,增幅1.7%,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补助。其中:基本支出744.36万元,占总支出的82.7%;项目支出155.4万元,占总支出的17.3%。
4.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9.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3万元,增幅1.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补助。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99.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万元,增幅1.6 %,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正常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9.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万元,增幅1.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1万元,增幅3.8%。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调标,村社干部补助增加,年中追加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基层示范所建设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9.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万元,增幅1.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临时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1万元,增幅3.8%。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正常调标,村社干部补助增加,年中追加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基层示范所建设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58万元,占4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4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调标增加,年中追加老党员生活补助、基层示范所建设资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1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调标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6.78万元,占1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4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缴存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25.76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缴存基数调整。
(5)农林水支出210.93万元,占2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本土人才人员减少,补助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48.98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缴存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3万元,增幅9.6%,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调标,2020年10月新招录两人,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8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万元,增幅4.3%,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调标导致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8.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3.94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周边乡镇接洽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8%,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8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2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62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召开培训会次数和成本。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4万元,增幅2.6%,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调标导致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的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43.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石莲镇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8万元,执行数为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了农村老党员激励关怀机制,增强了老党员组织观念和意识,按时足额发放了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落实了党委政府的慰问关怀。(详见: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0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14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