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工作的通知》(南川人社发2024﹝38﹞号)文件精神,经石莲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在石莲镇内从事道路维护工作,同时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主协助镇政府部门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户籍并常住石莲镇内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重庆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失业3个月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
(二)身体健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男女不限,女性年龄在40岁以上55岁以下,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上60岁以下;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列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财政供养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后勤管理或其他临聘岗位人员);
2.村社干部;
3.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岗位人员;
4.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有单位参保信息和工商登记(包括在企业/个体担任法人、股东、监事)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查询金保系统的基础上,要和本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对接长效机制);
6.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二、待遇情况
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小时和南川区目前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3元/小时(随着标准调整而变动)计算,每月工作不超过44个小时,每月补贴总额不超过1012元。聘用人员需与招用单位每年签订劳务协议,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7日。
(二)审查资料: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特殊困难人员有效证件。
(三)报名地址:石莲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3-71440088。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推荐与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职位
(一)招聘名额:基层就业服务岗位1名;
(二)工作地点:石莲镇新民村1社。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非法违纪记录;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六)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七)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7日。
2.报名地点:石莲镇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现场提交资料。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份,另需交2张2寸(白底板)登记彩照。
(二)资格审查
由石莲镇政府安排审查。
(三)面试
由石莲镇政府组织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录用,若有同分,则由乡镇再次开展面试确认人员,并予以公示。
(四)体检
根据成绩排名按1:1通知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遇体检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石莲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石莲镇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补贴)标准,按照南川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同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应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石莲镇政府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71440001
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