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区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与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作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护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设有一中心四板块,涉及31个岗位。即: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个板块;综合协调岗、流转督办岗、系统运维岗、基层党建岗、干部人事岗、宣传统战岗、群团服务岗、纪检监察岗、代表委员岗、财税金融岗、统计调度岗、市场服务岗、乡村振兴岗、农林服务岗、水利畜牧岗、村镇建设岗、生态环境岗、民政服务岗、社会保障岗、劳动就业岗、教育卫生岗、文化体育岗、拥军服务岗、基层治理岗、信访调解岗、法治建设岗、综合执法岗、应急管理岗、消防管理岗、人民武装岗、市场监督岗31个岗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88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139.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拨款减少10.6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拨款减少2.41万元,项目经费预算拨款增加152.7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88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3万元,农林水支出25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8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139.7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3.01万元,2026年新增市级基层政权建设项目资金42万元,结转上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115万元等。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5.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95万元,比2025年增加13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42万元,比2025年减少13.0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3.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4.53万元,比2025年增加152.7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市级基层政权建设项目资金42万元,结转上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115万元等。
本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7.39万元,比2025年减少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接待费3.92万元,比2025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杜绝一切铺张浪费行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7万元,比2025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次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和公务车辆油耗预警机制,降低运行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5.57万元,比上年减少2.4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调走1人,相应的福利费、培训费等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4.5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2026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于芹 联系方式:023-714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