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区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与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作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护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独立编制机构数6个,其中有行政1个,为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南川区神童镇社区(村居)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120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6.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83.2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拨款增加64.3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拨款增加12.87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6.0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6年年初预算数120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7万元,农林水支出33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83.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7.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0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6.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6.76万元,比2025年增加8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99万元,比2025年增加77.2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及调入1名行政人员,2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5.77万元,比2025年增加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项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经费增加,主要用于村庄环境整治、乡镇工作、应急保障、村级党组织活动、人大活动、人员补助和办公重点工作。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比2025年减少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5年减少3.1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标准及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25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4.74万元,比2025年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为我镇新录用1名行政人员,全镇工资调标上升让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增加,残保金由人员经费类调整为公用经费类,最终导致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6.7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综合执法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6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迪嘉,联系方式:023-7144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