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石溪镇属区级直属乡镇,是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单位。
1.部门职能
社会管理职能、发展经济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2.机构情况
2018年独立编制机构数5个,其中行政1个,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石溪镇农服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石溪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石溪镇环境保护与村镇规范建设管理站、重庆市南川区石溪镇社保保障服务所。
3.人员情况
2018年编制人数为4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人1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人数39人,行政实有人数22人(含行政工人1人);事业实有人数为17人,其中农服中心7人,文广站3人,城建办3人,社保所4人;退休12人,行政退休11人,事业退休1人,其中城建办1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4.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4.17万元,比2017年增加49.9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73万元,比2017年增加48.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绩效高出部分以及工资津贴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6.44万元,比2017年增加1.53万元,主要原因村四职干部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全额预算,主要用于村级党组织活动、乡镇敬老院管理、村社区干部补贴和办公等重点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0.5万元,比2017年减少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1.5万元,比2017年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17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8.5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4.29万元,增长37.03%。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76.44万元。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 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