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六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推进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6个村(居)都聘有法律顾问,全年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5人次;二是推动盐井村“社区法律之家”试点建设。积极协调石溪镇党委政府、盐井村村委,依托盐井村综治中心阵地,配套落实硬件建设。目前已正常开展日常工作,为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65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3次,参与村重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3次;三是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问题,拓宽人民群众参与、表达、监督渠道,聘请石溪镇三名“法治观察员”,广纳群言、广集众智,直击法治建设“痛点”“堵点”“难点”,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普法宣传活动。今年司法所利用节日、赶集日等时间联合平安办、应急办等单位开展街头法治宣传活动10场,现场法律咨询240人次,发放法律知识读本300余册,法律宣传材料500余份,宣传小册子、宣传资料800余份,受教育5000余人次。进村入户10次,法律咨询40次,普法面350余人次,散发普法资料3000余份。
2、推动石溪镇“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讲政策法律、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选聘村(社区)32人,并开展“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三、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1、每月定期组织镇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应急办召开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风险排查研判会。
2、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全年累计接收2人,解除2人,在册1人;组织学习18人次、劳动18人次;走访社区服刑人员24人次;积极推动社区对象就业技能培训。
3、强化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成立镇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对“两类人员”教育、帮扶、管控。同时制定应急处突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加强演练。二是每月初向镇分管领导汇报本月刑释人员走访、安置、帮教情况和下月预释放刑释人员情况基本情况,做到信息畅通。
全年新增刑满释放人员12人,目前在册安置帮教人员37人,其中重点人员2人。重庆三峡监狱送回户籍地重点帮教人员1次、重庆机场接回新疆女子监狱刑释人员1人;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走访、排查、研判帮教措施,走访安置帮教人员159人次。
四、人民调解工作
全年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场48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次,排查案件39件;成功调解疑难纠纷3件、简易纠纷64件,下发案卷补贴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