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经办工作的通知》(南川人社发〔2024〕38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人民政府基层就业服务协管、社会保险协理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三)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语言沟通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列入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财政供养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后勤管理或其他临聘岗位人员);
2.村(居)干部;
3.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岗位人员;
4.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有单位参保信息和工商登记(包括在企业/个体担任法人、股东、监事)的就业困难人员;
6.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社保所。报名电话:023-71492001。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简历一份。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由镇社保所通过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复审面试,综合评估后将岗位拟聘人员提请镇党委会研究。
(三)审核备案
经镇政府集体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并进行拟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同步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备案。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且通过区级审核的拟聘人员进行聘用。由南川区头渡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次签订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聘用期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继续安置,予以辞退:
考核不合格、违法犯罪、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胜任相关工作业务等。
四、工资福利待遇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补贴)标准,按照南川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时间未满1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应聘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3.本简章由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人民政府解释。
联系电话:023-71492549
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