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职能:社会管理职能、经济发展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基层建设职能。
主要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2024年独立编制机构数6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5个,分别为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119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12.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1.82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606.4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0.72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减少45.95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559.7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预算数119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92.0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1.82万元,农林水支出12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3万元;支出比2023年减少606.4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中减少以工代赈项目和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2.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40万元,比2023年减少55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33万元,比2023年减少46.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1.07万元,比2023年减少507.2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以工代赈项目、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1.82万元,比2023年减少52.51万元,主要原因是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50万元,比2023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8万元,比2023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铺张浪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比2023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用车频次;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7.88万元,比2023年减少34.03万元,主要原因为定额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相结合,对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2.4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4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梓若 联系方式:023-7149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