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龚鹏(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主管武装工作。
郑强(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税收工作。
蒲斌(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征地拆迁等工作;分管镇人大办、征地拆迁办;联系区人大办、太平场训练场项目指挥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等单位。
张继刚(党委副书记):主管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档案、保密、科技、科协、工会、关心下一代、共青团、妇女儿童、统战等工作;分管机关。
侯昭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胡泽开(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主管政法工作;负责维稳、信访、防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发展改革、招商引资、民政、残联、社保、卫生健康、财政、税收工作;分管镇财政办、平安办、司法所、民政办(卫健办)、劳社所;联系镇卫生院。
韦纯敏(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党务、组织、人事、人才、编制、退休干部、综合目标考核、村(社区)“四务”公开、教育、文化、广播、体育、旅游、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信等工作;牵头干部考核工作;分管镇党群办、文化服务中心;联系镇中心小学校。
胡畔(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主管武装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消防、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交通、道路安全等工作,分管镇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急办、乡村振兴办、农业服务中心;联系镇畜牧站。
赵亮(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宣传思想、统一战线工作,分管意识形态、社保、文化旅游、体育、党史修志、关心下一代、老体协等工作。
王强(副镇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环保、规划和自然资源、建设、市政、综合执法、商务、供销、统计、市场监管等工作,协助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分管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规资办、经发办。
三、内设科室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重要文稿起草、交办督办、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等职责。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武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考核等职责。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协调、信息化、科技创新、农村经营管理、现代营销物流体系、电子商务、经济社会统计、企业服务、要素保障等职责。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负责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入学,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发展学前教育等职责;负责卫生健康、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等职责。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协助处置重大突发社会事件。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职责。
(七)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职责。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
(九)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脱贫村的后续帮扶,强化对监测对象的动态监测;研究制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健全完善全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的建议。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业产业优化布局、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培育农产品品牌等任务;负责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森林防火,协助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农村水利、节水用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农林水项目管理。
(二)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传承和发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加强对文化古迹、传统村落等的保护与发展;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负责旅游服务工作。
(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职责。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计生、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建设服务中心协助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
五、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太平场镇弥黎路1号1楼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71477500(机关办公联系电话)
023-71477987(机关办公传真)